安吉县天子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安吉县村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结果的公告

安吉县天子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安吉县村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结果的公告

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11月21日,安吉县审计局依照相关规定对我单位进行了安吉县村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安审调报[2023]1号文件。审计结果我单位能够有效落实“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相关政策,通过村级工程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了乡村生产、生活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了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使“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单位已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了整改措施。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一:违规委托无资质单位设计施工

(1)五福村北湖片村道白改黑硬化工程的建设单位安吉县天子湖镇五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湖州安鑫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该公司无设计资质。

(2)天子湖镇南店村烘干中心工程的建设单位安吉县天子湖镇南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安吉求真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该公司无设计资质。

审计处理意见:上述行为与《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吉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政办发〔2013〕109号)第五条第二款“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规定不符。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已召开工程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并完善相

关制度,《天子湖镇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镇其他相关职能科室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做好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前期审核、过程指导、工程变更、结算审计等管理工作。

问题二:合同内容不全面或前后矛盾

天子湖镇迂迢村走马岭至拦河口河道整治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13、4工程进度款支付“……在决算审计报告出具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0%,10%余款在一年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与该合同中16、3、1“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2)5%的结算余款”相矛盾。

审计处理意见:上述行为与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吉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政办发〔2013〕109 号)第五条“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使用规范性合同文本同时签订…”的规定不符。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已召开工程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并完善相关制度,《天子湖镇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条:大型、中小型工程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微型工程应当使用规范性合同文本,并认真填写合同主要条款。

问题三:工程变更管理不规范

(1)天子湖镇南北湖村北湖片村道白改黑硬化工程未按规定进行工程变更程序审批。

(2)天子湖余石村安置地基坑基础土方工程未按规定进行工程变更程序审批。

(3)天子湖镇长隆村秸秆收储运中心建设工程未按规定进行工程变更程序审批。

(4)天子湖镇南店村烘干中心工程未按规定进行工程变更程序审批。

(5)2018年天子湖镇村道孝泗线至毛西改造提升工程未按规定进行工程变更程序审批。

审计处理意见:上述行为与《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吉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政办发〔2013〕109号)第五条第五款“对变更额度超过合同价10%及以上30%及以下同时金额在5万元及以下的,…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备案。对变更额度在5万元以上或者变更额度超过合同价30%以上(不含30%),经乡镇纪委审核后,必须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的规定不符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已召开工程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并完善相关制度,《天子湖镇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十四条,规范村级工程项目变更,不得任意修改工程勘察、设计文本。对确有必要实施的设计、施工变更或者建筑材料更换等事项,应由村、施工单位出具工程变更联系单,设计单位和监理人员签署意见,并填写《工程变更审批备案表》,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问题四:虚增工程造价

天子湖镇南店村烘干中心工程设计图纸等相关工程资料明确钢结构构件需涂刷防火涂料。经现场查看,所有构件均未涂刷防火涂料,施工单位上报了防火涂料费用,南店村和结算审核单位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部分费用全部予以认可,造成损失16.67万元(含税费价格)。

审计处理意见:已移送县纪委县监委处理。村级工程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过程管理不到位,中介机构选择不严谨,竣工验收和结算环节不规范;乡镇管理手段单一,缺乏督促和指导.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已召开工程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并完善相关制度,《天子湖镇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十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项目结算报告并报送至村。由村委托镇统一送审,审计费用由镇财政承担。

问题五:中介机构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质量不高

天子湖镇南店村粮食烘干中心工程一审中介机构审定价*******元,复审审定价*******元,核增核减******元,综合核减率率25.84%。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子湖镇南店村烘干中心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中将未施工的防火涂料给予计算。

审计处理意见:村级工程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过程管理不到位,中介机构选择不严谨,竣工验收和结算环节不规范;乡镇管理手段单一,缺乏督促和指导。各乡镇应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做好统筹管理,督促各村按规定组织验收;有效加强竣工结算及中介机构的管理,对中介机构的审核质量进行把关,建立必要的考核机制。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已召开工程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并完善相关制度,《天子湖镇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十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项目结算报告并报送至村。由村委托镇统一送审,审计费用由镇财政承担。

问题六:工程未按规定竣工验收

(1)天子湖镇晓云村云祥新区周边提升改造工程未报请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组织验收。

(2)天子湖镇受荣村下村停车场建设工程未报请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组织验收。

(3)天子湖余石安置地基坑基础土方工程未报请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组织验收。

(4)天子湖镇职工文体中心未报请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组织验收。

审计处理意见:上述行为与《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吉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政办发〔2013〕109号)第七条第七款“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报请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组织验收,出具验收单”的规定不符.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已召开工程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并完善相关制度《天子湖镇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工程竣工后,各村必须组织由承包人、工程项目监督小组等参加的工程验收组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公示单》,验收结果通过村务公示栏、“村务清”等平台进行公示。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审计建议:

压实主体责任,提高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项目管理,形成监督合力

审计建议落实情况:压实主体责任,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吉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政办发〔2013〕109号)及《天子湖镇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强化项目管理,形成监督合力。

2023年7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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