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video_play").css("display","block"); } 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6月27日至8月19日对屏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尹大平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11月17日县委审计办、审计局将审计情况反馈,屏山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成立了" />

屏山县司法局关于尹大平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屏山县司法局关于尹大平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6月27日至8月19日对屏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尹大平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11月17日县委审计办、审计局将审计情况反馈,屏山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确保推进整改工作高效有力,问题已整改到位,现将整改结果公示如下。

(一)本部门重要政策措施、重大经济事项推进落实存在的问题。

1、县司法局存在超进度支付工程款*****.58元的问题。一是未办理工程结算,超进度支付工程款*****元。已完成整改,已于2023年3月办理工程结算;二是未按照合同约定预留保证金,超进度支付工程款6674.58元。已完成整改,今后加强合同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履约意识,严格按照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和合同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

(二)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存在的问题。

1、公务卡改革推进不力,存在用现金结算公务卡强制结算项目的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内部管理控制,引导和督促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减少现金支出,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除不具备刷卡条件场所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说明情况报单位财务人员审核,经分管财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报销。

2、存在应退未退履约保证金2195元。已完成整改,审计提出后,县司法局已于2022年8月19日退还该保证金。

3、就餐管理不规范,违规支付重复就餐职工餐费115元。已完成整改,已于2023年2月22日完成清退重复餐费115元。

(三)在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存在的问题。

1、“三公经费”存在超预算支出与经费压减不到位。已完成整改,一是科学编制2023年预算,不定期跟踪监督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经费一律不予支出。二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专人负责统一调度优化用车使用,减少资源浪费。对公车修理及相关开支,实行事前司机申请,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批准“三级审查”机制,并坚持定点修理,降低费用。

2、违规报销“三八”节活动经费1456元。已完成整改,已于2023年2月24日追回违规报销费用1456元。

3、违规发放“三八”节慰问品,涉及金额*****元。已完成整改,已于2023年2月24日追回违规发放的金额*****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济责任审计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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