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岚皋县2023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岚皋县2023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堰溪西路
联系方式:186*****183
供应商(乙方):陕西华康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
联系方式:153*****656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 | 1(项) | ¥1,194,500.00 | ¥1,194,500.00 | 一、采购内容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 2、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3、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4、重点湖库水质监测 5、地表水断面预警监测 6、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 7、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 8、蒿坪河流域水质专项监测 9、声环境质量监测 10、废水监测 11、地下水监测 12、废气监测 13、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14、中省环保督察整改专项监测 15、矿山水质跟踪监测 16、县域考核地下水水质、水位监测 17、应急及执法监测 18、生态环境保护第三方辅助执法 二、服务要求,1、质量标准:供应商所提供的监测流程、监测标准需全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监测成果准确,合理。2、成果文件要求:监测报告数量纸质版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每监测结束后次月10日前将采样照片及检测报告电子版同时报县环境监测站。3、其他要求:采样时间,逢雨天时,地表水、污水、地下水采样时间顺延2天;采样或分析时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与县生态环境分局联系,遇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时,另择采样时间。监测项目根据监测需要可予以调整。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检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涵盖地表水、地下水、废水、废气、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等;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监测地点、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随意泄露监测结果数据。 |
合同金额: 1,194,5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肆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安康市岚皋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3年07月17日
2023年07月18日
合同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2023年07月18日
标签: 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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