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区2023年市级财政壮大集体经济示范村项目实施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新津区2023年市级财政壮大集体经济示范村项目实施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成都市市级财政壮大集体经济示范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2023〕6-28号)文件精神,经前期项目储备、方案编制、镇街初审,我区形成了回龙村冷藏保鲜库项目、方兴社区荷韵文创空间建设项目共2个子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7月18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并通过。

现拟推荐上报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至7月20日,共3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科反映。

联系地址:成都市新津区农业农村局(五津北路16号)

联系电话:农经科028-********

成都市新津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集体经济 实施方案 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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