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同大镇新河生态康养综合体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中标
庐江县同大镇新河生态康养综合体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中标
项目名称: | 庐江县同大镇新河生态康养综合体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 ||
项目法人: | 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庐江县 |
立项批文名称: | 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 | 项目审批单位: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名称: |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3-06-26 08:33:41 |
庐江县同大镇新河生态康养综合体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同大镇新河生态康养综合体项目勘察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项目备案表(2211-******-04-05-******)
1.4 招标人: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同大镇新河生态康养综合体项目勘察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NNB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023ANNBZ*****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合肥市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位于庐江县同大镇新河村,临近巢湖。项目规划设计需满足相关国土空间规划、风景区规划等条件,并结合本底条件统筹规划空间布局,打造文旅目的地,围绕老街、生态水街房屋外立面改造、重点名宿改造、绿化、道路提升、现代种植园建设、农田农地改造以及游客接待中心、旅游公厕、公共停车场、码头等配套设施等建设内容,包括相应的地勘等。
2.7 项目投资估算:175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时止。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计划安排,在招标人下发设计任务单后 30 天内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可行性研方案设计评审后 3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具体时间满足招标人要求)。
2.9招标范围:前期资料收集、测绘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和概算、相关评审并以及项目的后续服务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75万
2.13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或城市规划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1.5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6 投标人财务要求: /
3.1.7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8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一家职责为设计工作任务,一家职责为勘察工作任务,并明确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3 年 6 月 27 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7 月 17 日 11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 年 7 月 17 日 11时 00 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4 楼2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关于全面应用“云上开标大厅”的通知》附件(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52b026b1-fc6f-4e5d-9e76-2918f0764bb6.html)。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二龙街道2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
邮 编:******
联 系 人:施工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0室)
电 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13.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623*****30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庐江黄山路支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176*****117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庐江支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130*****38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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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同大镇新河生态康养综合体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江县同大镇新河生态康养综合体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2023ANNB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07月17日
庐江县同大镇新河生态康养综合体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联合体成员:冶金工业部华东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五河路217号
联合体成员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2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玖拾捌万陆仟元整(¥******.00元)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
质量标准:合格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时止。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计划安排,在招标人下发设计任务单后 30 天内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评审后 3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具体时间满足招标人要求)。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服务
招标(采购)人名称: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二龙街道2号、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负责人:施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3年07月18日至2023年07月2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
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8日
0天0小时10分4秒
标签: 新河生态康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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