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光纤及数据传输业务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光纤及数据传输业务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3-311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光纤及数据传输业务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6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7月1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为确保我单位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在充分考虑后期发展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拟采购光纤专线、服务器托管和物联网数据等光纤及数据传输业务服务;
2、服务期限:两年;
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
4、交付时间:合同约定时间;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分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
7、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豫政采(2)********-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48号 6,970,8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光纤及数据传输业务服务项目 符合国家现行质量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 两年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刘浩、秦杰、张佩英、段卫东、张岩(采购人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的标准,按“服务招标”收费标准以最高限价计为取费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63,078.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本项目如有关当事人对本中标公告有异议,请于中标公告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魏河北路西段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拓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国家广告产业园3号楼10层187室
联系人:徐春丽、张博文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春丽、张博文
联系方式:0371-********

标签: 交通警察 公安厅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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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拓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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