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年第01号

浚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年第01号

一、项目编号:浚财招标采购-2022-70
二、项目名称:浚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环保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睿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宝兴路355号1幢3楼307室
被投诉人1:浚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浚县卫溪街道办事处黄河路93号
被投诉人2:鹤壁市浚州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浚县民生路中段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或生产厂家获得国家专利奖(环卫设备相关)、投标人或生产厂家获得国家工信部绿色工厂荣誉”等的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倾向提前拥有此项专利证书和荣誉的特定供应商,也属于设定的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与合同履行无关,是以不利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2.招标文件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作为评审依据不合理,具有严重的倾向性,是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3.招标文件的评审因素未量化、细化,没有明确的评判标准,盲目扩大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容易造成评标专家的主观性判断,不利于各投标人公平竞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函未告知我司依法投诉的权利,违反《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投诉请求:1.依法暂停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法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经调查,4项投诉事项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我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责令浚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浚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浚县财政局
2023年7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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