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麓景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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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001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长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麓景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1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麓景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3年3*******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伍佰伍拾捌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长沙市政府麓景路办公区位于长沙市高新区麓景路2号,麓景路与岳麓大道辅道西南角。区域内由四栋办公楼另配套1栋三层食堂及一处地下车库组成,从北到南依次为1号栋、2号栋、3号栋,小楼为4号栋,建筑高度为6-7层,办公区设东向和西北角两个出入口可供人车出入。

配套设施方面:3号栋顶层配置体育运动空间了号栋6楼和2号栋7楼分辨有能容纳一百人鬼规模的大型会议室一间;电梯6台,1号栋2台、2号栋1台、3号栋2台、食堂1台;停车位地下约20个、地面约150个,拟建两个立体停车库增加停车位100个左右。

办公区建筑面积约2.67万平方米,物业服务场地面积约1.71万平方米,绿化面积约1.1万平方米。

合同金额:*******

合同期限:3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7-01 —— 2026-06-30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高新区麓景路2号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1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1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1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1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1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1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1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2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2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2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2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2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2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2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2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2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2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3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3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3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3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3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3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8,说明:按月支付
第3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说明:按月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联支行(长沙市长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0004230140902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见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履约验收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执行。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项目有关管理规定并监督物业使用人遵守执行;

3、审定乙方拟招聘的工程技术人员、保安人员的入职资格,其他招聘人员报甲方备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针对乙方未达标的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6、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及相关档案、资料,尽快移交乙方使用、管理;

7、协助乙方做好有关物业管理的宣传和文化活动等工作;

8、甲方必须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

9、因甲方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乙方或第三人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计划;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协助甲方制订项目物业管理制度,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3、乙方有权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部分专项管理业务;

4、物业管理过程中,发现需甲方解决的问题,以文字形式附相关照片及时报告甲方;

5、告知并监督物业使用人遵守物业使用有关规定,与装修物业的使用人订立书面约定并告知其限制条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物业公用设施的使用功能;

6、加强保密审查和开展保密知识培训。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过程中,不得将在甲方获取的会议信息,文字材料、照片和视频等资料外传;

7、本合同终止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乙方用房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并保证全部移交物的完好。

8、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失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9、乙方积极配合甲方交办的其他临时事项。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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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7月1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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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 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浏正街41号
法定代理人: 邓和平 法定代理人: 胡星星
委托代理人: 罗琼 委托代理人: 陈娟
电话: 0731-88665720 电话: 0731-82960016
传真: 0731-8866571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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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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