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补充调查预中标结果
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补充调查预中标结果
平利县林业局关于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补充调查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人:平利县林业局
项目名称:平利县林业局关于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补充调查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补充调查
采购预算为:70.00万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次国家林业局统一安排的林地变更调查,以及省林业厅决定一并开展的森林资源补充调查,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共有关生态文明建设部署、《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科学界定林地范围,摸清森林资源家底,推进林地“一张图”更新,划定各部门保护管理范围,明确资源管理和执法依据,强化森林资源监管措施,坚守林业生态红线。将对我县森林资源管理、各项林业工作,以及整个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安康市林业局《关于转发《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15年林地变更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我县的两项调查全面委托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规划设计院完成。由西北院负责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内业判读、现地调查核实、成果汇总、林地“一张图”成果编制。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156号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六、公示期限
从2015年11月6日起至2015年11月13日止
七、采购人名称 :平利县林业局
地址:平利县西大桥头
电话:****-*******
八、财政部门信息:平利县财政局
地址:平利县新正街
电话:****-*******
九、其他事项
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相关规定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平利县林业局
2015年11月6日
采购人
平利县林业局
项目名称
平利县林业局关于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补充调查
采购预算
70.00万元
专家1
论证意见
根据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15年林地变更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林资发[2015]97号文件)该项工作由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主持完成,县林业局配合完成。
专家姓名
陈宏儒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平利县林业调查调队
专家2
论证意见
根据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15年林地变更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林资发[2015]97号文件)该项工作由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完成,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
马贵友
职称
林业工程师
工作单位
平利县三阳镇
专家3
论证意见
根据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15年林地变更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林资发[2015]97号文件)由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我县林地变更调查工作,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
凌受松
职称
助理工程师
工作单位
平利县林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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