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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屏山县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的公告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屏山县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2年9月—12月,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县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并于2022年12月23日出具《屏山县审计局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报告》(屏审政调报〔2022〕4号)。根据整改工作要求,现将我局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为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抓好整改落实,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领导和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和督促落实我局审计整改工作。

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分配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1.违规兑现失信企业稳岗返还资金8109.93元、失业补助金2112元。一是目前已追回违规兑现稳岗返还资金8109.93元,失业补助资金2112元;二是印发了《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失业保险基金内控体系、规范业务经办流程,加强和防范基金管理领域的潜在风险;三是举一反三,印发了《屏山县失业保险基金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利用3个月时间围绕“政策落实、业务经办、内部控制”,再次全覆盖开展失业保险基金风险排查,主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进一步健全防控制度,筑牢基金安全防线。

2.违规向已死亡人员兑现公益性岗位补贴600元。一是在审计出具报告前(2022年12月8日)已追回补贴资金600元;二是在2023年公益性岗位开发文件中,明确要求乡(镇)要落实专人每月对上岗人员开展一次电话核查或实地检查,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并作为申报岗位补贴的依据之一,切实压实用人主体管理责任,确保上岗人员真实在岗。

(二)关于“就业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1.未完成上级下达的新增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目标任务。一是由经办单位分管领导对业务股室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开展谈话,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下步打算;二是协同产业发展,制发了《屏山县企业培训实施办法》,重点对企业职工开展培训,鼓励、支持企业职工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高一级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培训后就业成效不佳。一是广泛面向企业、培训机构收集与我县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职业培训工种,发布屏山县2023年紧缺职业(工种)目录6个,围绕紧缺工种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培训针对性;二是强化培训与就业之间有效衔接。2023年以来,我局在培训组织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技能培训与实现就业之间的有效衔接。培训前,广泛开展企业用工宣传,组织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参加培训。培训过程中,在培训地点组织重点企业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就地就近转化培训成果。培训后,由培训机构和所在乡(镇)负责,及时跟踪人员就业情况;三是完善培训后转移就业激励政策,对屏山籍劳动力通过“蓝鹰工程”培训后在屏山经开区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给予1800元稳岗补助。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截留占用以工代训资金4000元。一是已于2023年3月10日追回资金4000元;二是助力顶层设计。3月10日专题向市局汇报审计问题,通过向上反映,助力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

4.审核把关不严,8人不符合资格参与培训。一是主动追回补贴资金。要求经办单位(县农民工服务中心)追回补贴资金*****元,同时加强培训政策学习和经办人员管理,做好信息沟通,避免出现重复培训;二是组织召开2023年培训工作部署会议,会议上明确要求,培训经办部门要严格执行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参训人员资格审核把关,强化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确保培训人员符合资质。

(三)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情况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就业见习单位未充分发挥见习作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屏山县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屏人社办发〔2023) 48号),文件明确,超过一年未提供见习岗位、未开展见习活动的见习单位将予以清退,进一步促进见习单位发挥作用。

2.多兑现见习单位见习补贴3690元。一是已于2023年1月17日追回补贴资金3690元;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屏山县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屏人社办发〔2023) 48号),对见习单位认定、补贴申领流程等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强化资金管理。

3.未严格执行创业担保政策兑现财政贴息*******.75元。为减轻贷款申请人创业压力,更好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作用,经与县财政协商一致后,我局在执行贴息政策时按季度给予贴息。2022年6月17日,我局联合县财政局、邮政银行屏山支行、屏山农商行等单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工作的通知》(屏人社发〔2022〕28号),将财政按年贴息调整为按季贴息,减轻申请人创业压力,进一步规范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工作。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关于“其他问题”整改情况

1.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775人应享受未享受相关政策。一是加强线上宣传。依托屏山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工作QQ群等媒介,推送政策信息,提高政策知晓率。2023年以来,已推送就业信息3.2万条,发放宣传资料1.3万份;二是加强线下宣传。在全县151个行政村(社区)开发151个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企业招用工宣传等就业服务工作,打通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提高基层政策知晓率;三是加强基层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每个季度组织乡(镇)经办人员,集中进行政策学习、政策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就业经办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政策执行水平,促进就业创业惠民政策在基层更好落实。今年以来,已组织就业创业政策集中培训会2次;四是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加强政策宣传。2023年,我县创新实践“屏山就业”抖音、快手公众号,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截至目前,已动态发布、更新宣传视频100余条,直播带岗7次。

2.重复统计新增城镇就业人数524人。一是及时对系统内重复统计的数据全部进行清理,共清理重复数据524条。目前系统内暂未发现重复统计数据;二是2023年以县委目标绩效办名义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城镇新增就业工作的通知》,对城镇新增就业统计范围进行明确,划分各单位职能职责,理顺统计关系。同时,协调同级社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数据比对效率,避免重复统计。下步工作中,持续做好经办人员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城镇新增就业统计指标解释和统计方法。

3.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村(社区)干部、公积金缴纳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88元。一是根据审计意见,及时对上汇报,助力顶层设计;二是印发了《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失业保险基金内控体系、规范业务经办流程,加强和防范基金管理领域的潜在风险;三是印发了《屏山县失业保险基金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集中利用3—6月3个月时间,围绕“政策落实、业务经办、内部控制”三个方面,再次全覆盖开展失业保险基金风险排查,主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进一步健全防控制度,筑牢基金安全防线。

三、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结果

截至目前,审计反馈的4个方面13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严格落实就业创业政策,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确保整改成效。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审计 整改 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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