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通辽市委员会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城市形象宣传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共通辽市委员会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城市形象宣传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合同包1(通辽市委宣传部城市形象宣传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标(成交)金额 |
---|---|---|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 | 1,000,000.00元 |
合同包1(通辽市委宣传部城市形象宣传服务项目):
服务类(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新闻服务 | 市委宣传部城市形象宣传服务项目 | 1、城市形象网络宣传1个。在人民网内蒙古频道首页,推广展示通辽市城市品牌形象(图片形式,可链接甲方指定的新闻网站,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推介)。位置:人民网内蒙古频道首页,推广展示通辽市城市品牌形象(图片形式,可链接甲方指定的新闻网站,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推介);2、设计制作网络专题1个。围绕“通辽市打造现代化区域心城市”的主题定位;推介位置:人民网内蒙古频道首页“政务推广区”。推介位置:人民网内蒙古频道首页“政务推广区”。内容:聚焦通辽高质量发展,运用图片、文字或视频等方式,图文并茂展现通辽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就。3、新媒体平台推广10篇。应用人民网内蒙古频道移动端平台,对通辽市社会经济发展亮点进行推广。通过人民网内蒙古频道移动端平台,包括官方微博或官方微信等,对通辽市社会经济发展亮点进行推广和传播。4、设计“电子海报”5个。在合作期内,通辽市重活动,策划设计电子海报,方便在移动端等平台进行传播。5、视频直录播服2场。在合作期内,通辽市的重点活动,协助进行拉流视频直录播服务。 | 符合采购人采购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 符合采购人采购标准 | 1,000,000.00 |
刘立杰、何艳玲、图雅(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通辽市委宣传部城市形象宣传服务项目): 0万元。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共通辽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行政心楼1542
联系方式:151*****633
名称: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胜利路北段奥体心北侧
联系方式:0475-*******
项目联系人:包国军
电话:0475-*******
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心
2023年07月20日
标签: 形象宣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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