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通辽市委员会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城市形象宣传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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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市本级][单一来源]共通辽市委员会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城市形象宣传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3-07-20 10:59

一、项目编号:TLSZC-D-F-******

二、项目名称:市委宣传部城市形象宣传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通辽市委宣传部城市形象宣传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标(成交)金额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 1,0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通辽市委宣传部城市形象宣传服务项目):

服务类(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新闻服务 市委宣传部城市形象宣传服务项目 1、城市形象网络宣传1个。在人民网内蒙古频道首页,推广展示通辽市城市品牌形象(图片形式,可链接甲方指定的新闻网站,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推介)。位置:人民网内蒙古频道首页,推广展示通辽市城市品牌形象(图片形式,可链接甲方指定的新闻网站,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推介);2、设计制作网络专题1个。围绕“通辽市打造现代化区域心城市”的主题定位;推介位置:人民网内蒙古频道首页“政务推广区”。推介位置:人民网内蒙古频道首页“政务推广区”。内容:聚焦通辽高质量发展,运用图片、文字或视频等方式,图文并茂展现通辽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就。3、新媒体平台推广10篇。应用人民网内蒙古频道移动端平台,对通辽市社会经济发展亮点进行推广。通过人民网内蒙古频道移动端平台,包括官方微博或官方微信等,对通辽市社会经济发展亮点进行推广和传播。4、设计“电子海报”5个。在合作期内,通辽市重活动,策划设计电子海报,方便在移动端等平台进行传播。5、视频直录播服2场。在合作期内,通辽市的重点活动,协助进行拉流视频直录播服务。 符合采购人采购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符合采购人采购标准 1,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立杰、何艳玲、图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通辽市委宣传部城市形象宣传服务项目):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共通辽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行政心楼1542

联系方式:151*****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胜利路北段奥体心北侧

联系方式:0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国军

电话:0475-*******

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心

2023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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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形象宣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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