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保定分公司2023年广告宣传品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电信保定分公司2023年广告宣传品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详情 | ||||||||||||||||||||||||||||||||||||||||||||||||||||||||||||||||
公示标题 : | 中国电信保定分公司2023年广告宣传品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创建日期: | 2023-07-20 17:25:55 | |||||||||||||||||||||||||||||||||||||||||||||||||||||||||||||
是否终止: | 否 | |||||||||||||||||||||||||||||||||||||||||||||||||||||||||||||||
中国电信保定分公司2023年广告宣传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9-09-04A-2023-D-A*****)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易彩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工期(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若在合同执行期内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3年7月19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18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易彩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1。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华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工期(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若在合同执行期内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3年7月19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18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华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排名第2。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世纪人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工期(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若在合同执行期内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3年7月19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18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世纪人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排名第3。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第四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璟之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工期(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若在合同执行期内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3年7月19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18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璟之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排名第4。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第五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沧州市盛世金典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工期(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若在合同执行期内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3年7月19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18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沧州市盛世金典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排名第5。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否决投标情况: 1.广东荣骏广告有限公司因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条件要求被否决; 2.湖州新天外绿包印刷有限公司因有效业绩不足200万元不满足资格条件要求被否决; 3.江苏省邮电印刷有限公司因项目经理未提供有效社保不满足资格条件要求被否决; 4.沈阳盛浦广告有限公司因有效人员不满足资格要求不满足资格条件要求被否决; 5.河北大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因报价低于成本价不满足资格条件要求被否决; 6.摆渡人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有效业绩不足200万元不满足资格条件要求被否决; 7.源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有效业绩不足200万元不满足资格条件要求被否决; 8.保定市飞鸿广告有限公司因项目经理社保无效不满足资格条件要求被否决; 9.内蒙古程华印务广告有限公司因有效业绩不足200万元不满足资格条件要求被否决; 10.保定市顶层广告有限公司因人员未提有效社保证明资料不满足资格条件要求被否决; 11.廊坊市欧润迪广告有限公司因设计人员未提供学历证明,有效业绩不足200万元不满足资格条件要求被否决; 12.深圳市天下绘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因有效业绩不足200万元不满足资格条件要求被否决; 13.重庆荣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因有效业绩不足200万元不满足资格条件要求被否决。 公示期: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4日,共4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李帅 联系方式:189*****362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0日 |
标签: 广告宣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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