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林业生态文化园提升工程一期岁寒三友园结果公告合同包1

福安市林业生态文化园提升工程一期岁寒三友园结果公告合同包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安市林业生态文化园提升工程(一期)(岁寒三友园)
品目
采购单位 福安市溪柄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福安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20日 17:36
评审专家名单 王刚,王杨亨,倪端
总中标金额 ¥73.******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淑桦
项目联系电话 151*****927
采购单位 福安市溪柄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福安市溪柄镇中心街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5*****698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现代传媒港2号写字楼1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1*****927

一、项目编号:[******]GXGC[CS]*******

二、项目名称:福安市林业生态文化园提升工程(一期)(岁寒三友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福建友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10幢1梯701室 734,941.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福安市林业生态文化园提升工程(一期)(岁寒三友园)):

工程类(福建友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福安市林业生态文化园提升工程(一期)(岁寒三友园)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邬露群 235*****011***** 734,941.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倪端
评审专家: 王刚 、 王杨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成交供应商最后报价时填写的总金额)作为计算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80%计取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收费费率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安市林业生态文化园提升工程(一期)(岁寒三友园):588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经评审,各投标人的资格性与符合性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退还成交人保证金要求:成交人与采购单位双方签订合同并盖章后,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3、成交人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正本2份(内容须与投标电子响应文件一致,不允许更改)供归档使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安市溪柄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安市溪柄镇中心街15号

联系方式:135*****69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现代传媒港2号写字楼19楼

联系方式:151*****9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淑桦

电话:151*****927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工程 林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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