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第二季度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公示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第二季度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公示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第二季度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公示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第二季度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已完成,现将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空气:各检测点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一级浓度限值。
地下水:此次检测点位共三个,一是“拉萨经开区综合保税区地下水井”检测指标的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表1、表3以及附录A 中的表A.1标准限值要求。二是“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检测指标的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表1中的Ⅱ类标准限值要求。三是“工业中心地下水井”检测指标的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2017)表1中的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地表水:各检测点位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限值。
污水:水质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限值。
拉萨经开区规划建设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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