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城市体检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城市体检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MGZCS-C-F-******-1

二、项目名称:城市体检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城市体检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北京中邦辉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州区滨榆东路2号院17号楼1层102 930,000.00元

合同包2(城市体检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北京数城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1号楼21层04、05室 58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城市体检服务):

服务类(北京中邦辉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城市体检服务项目 第一标包1.负责地区: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阿尔山市2.服务内容(1)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城市体检总报告;(2)设计自治区级城市体检特色指标;(3)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城市体检工作规程;(4)开展各城市第三方城市体检工作,并编制第三方城市体检报告;(5)开展各城市社会调查工作,并编制社会调查报告;(6)比较分析城市体检指标数据;(7)对盟市城市体检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8)城市体检工作的技术咨询及培训;(9)其他工作。 第一标包1.负责地区: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阿尔山市2.服务内容(1)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城市体检总报告;(2)设计自治区级城市体检特色指标;(3)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城市体检工作规程;(4)开展各城市第三方城市体检工作,并编制第三方城市体检报告;(5)开展各城市社会调查工作,并编制社会调查报告;(6)比较分析城市体检指标数据;(7)对盟市城市体检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8)城市体检工作的技术咨询及培训;(9)其他工作。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 符合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930,000.00

合同包2(城市体检服务):

服务类(北京数城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其他服务 城市体检服务项目 通辽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霍林郭勒市 1.负责地区:通辽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霍林郭勒市2.服务内容(1)协助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城市体检总报告;(2)设计县级城市体检基础指标体系;(3)协助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城市体检工作规程;(4)开展各城市第三方城市体检工作,并编制第三方城市体检报告;(5)开展各城市社会调查工作,并编制社会调查报告;(6)比较分析城市体检指标数据;(7)对盟市城市体检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8)城市体检工作的技术咨询及培训;(9)其他工作。二、交付成果要求1.内蒙古自治区城市体检工作规程;2.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城市体检特色指标;3.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县级城市体检基础指标;4.各城市第三方城市体检报告;5.各城市社会调查报告;6.城市体检指标数据比较分析报告;7.内蒙古自治区城市体检总报告;8.第三方城市体检指标数据来源佐证材料;9.各城市第三方城市体检和社会调查数据。三、其他要求1.投标报价须包含完成委托所有工作的服务费、咨询费、专家评审费、培训费、印刷费、外出调研住宿费、交通费、税费等直至交付项目成果所需一切费用。2.未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延迟一日,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违约金5000元,采购人可以在支付合同款时直接扣减违约金。3.重要工作推进期间,中标供应商未派服务人员到现场的,或者工作推进缓慢的,采购人每发现一次,中标供应商要向采购人交纳违约金5000元,采购人可以在支付合同款时直接扣减违约金。4.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在人员配备、服务质量、工作进度、协调配合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后续选定城市体检服务单位的重要参考因素。5.完成时限(1)2023年城市体检完成时间2023年11月15日前;(2)指标体系设计15日,7月22日-8月5日;(3)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城市体检工作规程。7月22日-10月30日。(4)开展各城市第三方城市体检和社会调查工作、编制第三方城市体检报告和社会调查报告,7月22日-9月30日;(5)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城市体检总报告15日,11月1日-11月15日。6.中标供应商须建立工作报告制度,以周报和半月简报的方式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7.城市体检前期准备、社会调查、指标数据比较分析等重要工作,中标供应商须派服务人员到城市当地开展相关工作。 5.完成时限(1)2023年城市体检完成时间2023年11月15日前;(2)指标体系设计15日,7月22日-8月5日;(3)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城市体检工作规程。7月22日-10月30日。(4)开展各城市第三方城市体检和社会调查工作、编制第三方城市体检报告和社会调查报告,7月22日-9月30日;(5)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城市体检总报告15日,11月1日-11月15日。 以采购方要求为准 589,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润清、孙锁、陈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6月7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的通知》规定的标准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城市体检服务): 1.39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城市体检服务):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102号

联系方式:158*****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01.1102

联系方式:04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晓晨

电话:0471-*******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7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体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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