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产业基金科技创新类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2023年投资决策结果的公示

关于浙江省产业基金科技创新类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2023年投资决策结果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浙江省产业基金(科技创新类)项目运作方案》有关规定,现将浙江省产业基金科技创新类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2023年投资决策结果向社会公示:

同意对西湖制药(杭州)有限公司“抗新冠病毒口服药艾普司韦临床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进行投资,投资金额1亿元。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8月1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反映问题或提出异议。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厅规划处,电话:0571-********

邮箱:sxp@zjinfo.gov.cn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电话:0571-********

邮箱:chengz@zjinfo.gov.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邮政编码:******


浙江省产业基金科技创新类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4日


标签: 基金 创新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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