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12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沈阳市《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12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任务编号12: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2021年1月23-27日,辽宁省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过程,除丹东外,13个城市均出现重度污染时段。监测数据显示,在重污染时段,全省有99家企业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

二、整改目标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三、整改措施

1.制订《浑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工业源、扬尘源(施工工地等)、涉大宗物料运输单位全部纳入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化管理。

2.完成浑南区重点管控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细化更新,制定“一厂一策”的限(停)产操作方案,明确各预警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将具体措施落实到生产线、生产环节、生产设施。其它简易工序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公示牌”,扬尘源明确应急减排措施,移动源制定停驶方案和加强源头管控。

3.强化重污染时段重点污染源监管,对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的企业,每家明确1名执法人员作为网格监管员,压实监管责任,在重污染应急期间,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监督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对出现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不落实、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生产记录造假、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立案处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开展总结评估。对每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形成评估报告,总结分析污染成因,污染贡献占比,评估应急措施减排效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提供科技支撑。

5.按照省统一工作部署,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细化部门分工,规范应急响应全流程要求,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和水平。

6.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当达到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条件时,按照《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的审批权限,及时报请发布预警信息,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2020年12月,浑南区制定发布《浑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根据沈阳市印发的《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要求,着手完善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已将全区103家企业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

2、配合开展了清单制定和“一厂一策”的方案编写工作,在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及时向相关企业下发通知,并将我区工作及时上报市重污染天气指挥部办公室,顺利完成市政府交办的任务。同时,强化了移动源管控,截至2021年12月,开展柴油货车检测11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208台,对不达标车辆要求立即整改,定期复检,取得了较好的治理效果。

3、根据《浑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明确了重污染天气扬尘源的4条应急减排措施,从工业企业、建筑工地、露天堆场、道路扬尘方面对扬尘源加强管控,目前建筑工地已全面开展“8+1”个百分百扬尘管控,四环内取缔96处堆场,企业逐步建设全封闭料仓;加强移动源源头和路面管控,重污染期间全面加强道路扫保,避免扬尘污染。

4、为应对重污染天气,浑南区开展重污染天气污染过程分析,并形成污染源分析报告,同时对本年度4次重污染天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为评估应急措施减排效果,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提供科技支撑。

5、根据《浑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细化了28个部门的职责分工,从燃煤治理、村屯面源污染、秸秆禁烧、机动车等10个方面实行全流程应急响应。

6、根据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沈阳市气象台会商结果,及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要求,浑南区2021年及时发布4次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要求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浑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分预案(修订)》的管控措施进行管控,减轻环境污染。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2021年,浑南区南部重污染区域平均优良天数为312天,较去年(274天)增加38天。各污染等级中,轻度污染天数为43天,较去年(63天)少20天;中度污染天数3天,较去年(19天)少16天;重度以上污染7天,较去年(9天)少2天,无严重污染天气,较去年少1天。在降低重污染天影响中,取得了显著效果。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2日至8月26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浑南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富路30-2门

沈阳市浑南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 整改 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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