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枫苑4幢1单元、3单元电梯更新-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枫苑4幢1单元、3单元电梯更新-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枫苑4幢1单元、3单元电梯更新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金枫苑4幢1单元、3单元电梯更新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3年7月4日
开标日期: 2023年7月24日
金枫苑4幢1单元、3单元电梯更新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明大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49号青年小区恢复楼
投标报价: 肆拾陆万叁仟陆佰圆整(¥******.00元)
工期: 合同签订后 80 个工作日完成供货及安装验收
业绩:
1、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电梯购置
2、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电梯采购及安装
备注:其他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施工。
招标人名称: 金枫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青阳路金枫苑
联系人: 潘峰
电话:133*****227
招标代理名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项目负责人:郑工
联系电话: 0551-********-876
公示期: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联系人:郑沁
联系电话:0551-********-876。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金枫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5日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标签: 电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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