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外业采样项目表层样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无为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外业采样项目表层样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无为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外业采样项目表层样(一包)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9CG2023F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30724号)
二、项目名称:无为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外业采样项目表层样(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佛山市铁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佛山禅城区塱宝西路60号欧洲工业园C区三座三层01单元
成交金额:******.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无为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外业采样项目表层样(一包) 服务范围: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正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野外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正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正版)》等规范规程,对511个点位土壤样品采样调查(详见要求)、流转,全程接受国家、省、市三普办监督、检查和国家级、省级质控。 服务要求: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有关文件及技术规程、规范,完成采购人指定的土壤样品调查采样(样点基本信息、地表特征、成土环境、利用现状开展调查及景观照片采集等,利用专业 APP 电子版和纸质版上传调查表信息,采集表层分析样品)、流转(省级集中制样实验室和省级样品室)、质量控制等相关工作。 服务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采购人所有样点调查采样流转等工作。 服务标准: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有关要求,制定质量控制计划,按计划实施质量控制,编制质量控制评价报告等。积极配合国家、省级三普办质量监督检查,同时接受无为市三普办外业采样作业质量控制。供应商对全程质量控制负全部责任,因督查、验收等需要整改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直至通过验收为止。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宗杰、冯本存、邢建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如成交价低于 100 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 (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标准计算后再乘以系数 1.1 作为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各分包成交金额比例分摊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675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①2023年利辛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品采集调查服务项目;②广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从化区(街口城郊、江埔)外业调查与采样。
(二)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为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城南双泉路 27 号
联系方式:139*****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森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无为市万厦都市经典 3 号楼
联系方式: 182*****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凯军
电话: 182*****178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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