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淳安县餐饮油烟在线监测设备服务项目标项一、标项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淳安县餐饮油烟在线监测设备服务项目标项一、标项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淳安县餐饮油烟在线监测设备服务项目(标项一、标项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AZBDL2023ZC- 080 号

二、项目名称:淳安县餐饮油烟在线监测设备服务项目(标项一、标项二)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浙江尚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558号西溪诚园守纯苑1号楼3楼
2报价:******(元)浙江忠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田丰村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淳安县餐饮油烟在线监测设备服务项目(城东中队、城西中队辖区)淳安县餐饮油烟在线监测设备服务项目(城东中队、城西中队辖区)城东中队、城西中队辖区餐饮油烟检测系统的服务,通过监测设备把餐饮企业的排放数据实时传输到监管平台实现在线实时监测服务,数量 160 套(以实际安装数量为准)。3年提供服务的监测设备符合 T/ZS
0220-2021《餐饮油烟排放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试行)》技术要求,数据采集传输符合杭州市城市管理局《杭州市餐饮油烟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接入
要求(试行)》)
2淳安县餐饮油烟在线监测设备服务项目(城南中队、新城中队及7个乡镇中队辖区)淳安县餐饮油烟在线监测设备服务项目(城南中队、新城中队及7个乡镇中队辖区)餐饮油烟检测系统的服务,通过监测设备把餐饮企业的排放数据实时传输到监管平台实现在线实时监测服务,数量140 套(以实际安装数量为准)。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提供服务,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服务要求。三年油烟监测仪与检测平台服务器的通讯协议满足《HJ212-2017 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服务标准要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明建,王长根,洪晨(采购人代表),翁前萍,方桃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标项2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浙江尚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61.069.059.074.565.065.714.0279.72
1杭州肥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63.563.069.077.070.568.610.7679.36
1杭州明瑞智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明瑞智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环研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63.071.064.071.067.067.211.2878.48
1浙江忠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8.571.071.071.067.067.710.7678.46
1淳安县四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61.066.062.575.066.566.210.8877.08
1杭州璞瑞科技有限公司51.059.055.563.058.057.310.7668.06
1杭州睿格科技有限公司31.034.030.031.033.031.820.051.8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2浙江忠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8.571.071.071.067.067.712.780.4
2杭州肥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63.564.069.077.070.068.710.6379.33
2杭州明瑞智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明瑞智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环研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63.071.064.071.067.067.211.1578.35
2浙江银河通信技术有限公司58.563.062.066.565.063.013.8576.85
2淳安县四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61.066.062.574.066.566.010.7676.76
2杭州璞瑞科技有限公司51.059.055.563.058.057.310.6367.93
2杭州睿格科技有限公司31.034.030.031.033.031.820.051.8
2杭州诚易科技有限公司15.021.018.018.021.018.615.2433.84

标项1 标项2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标项2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收费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南景路26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洪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094

质疑联系人:陈志勇

质疑联系方式:139*****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红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 余八景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方建宏

监督投诉电话:0571-********





附件信息:

标签: 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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