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年起重设备修理合同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年起重设备修理合同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3-2024年起重设备修理合同
项目概况:为满足2023年天津分公司现有行吊等起重设备定期维修保养需求,需对2023-2024年起重设备修理合同进行竞争性谈判,谈判项目设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电动单梁起重机维修最高限价表明细》,根据谈判结果签订年度框架合同,价格有效期一年,最终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项目单位:天津分公司
项目类别:服务类
项目分类:三类
供应商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 资质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投标人具有独立生产经营场所,依法登记注册,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具有注册独立法人实体、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结算;2 安全管理要求:投标人须明确本项目安全负责人,负责本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质量、安全、环保等风险防控预案,接受招标人HSE承包商检查; 3 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1日至今有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清晰的发票复印件;4 信誉要求:(1)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4)谈判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 其他要求:(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供承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记入失信记录;(2)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注:以上须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采购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 07月27日至2023年08月02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将公告附件确认通知《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及汇款凭证填写完整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线下发售谈判文件。2谈判文件按项目采用电汇支付的方式发售:每套500元人民币(报名截止日前以供应商基本账户电汇支付),售后不退,银行汇款时附言“ZYCJ-TP-2023-051)报名费”。3潜在谈判响应供应商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签字盖章扫描件及EXCLE原件(格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获取)和(格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获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应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潜在谈判响应供应商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完成谈判文件购买。
项目单位联系人:王文锋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022*****23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舒涛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5*****585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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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起重设备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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