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保安服务 中标结果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保安服务 中标结果
采购人(甲方):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
地址:燕栖街59号
联系方式:0825-*******
供应商(乙方):四川金鼎铁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德水中路911号尚城四期.澜庭15栋3层1号
联系方式:0825-*******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其他服务 | 1(项) | ¥2,304,000.00 | ¥2,304,000.00 | 1.服务团队应目标明确理念先进,必须按不少于约定人员编制数配备服务人员,依法与其订立书面合同,并负责为全部人员缴纳国家法定的保险,维护其正当权益,确保用工合法(供应商应根据国家及地区社保基数调整适时调整并缴纳)。 2. 保安人员要遵守法律以及采购人的制度,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服从工作安排,不能与采购人职工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采购人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3. 采购人除按月支付成交供应商服务费外,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和意外事故赔偿责任;包括人员的工资、保险等费用和意外事故赔偿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保安人员所需的工具、装备、人工、培训、服装等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注:保安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标准)。 4. 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保安人员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职责,保证工作时间内所有保安人员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分工的份内工作,如有违反,采购人可批评教育或建议成交供应商对人员进行调换,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采购人可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对保安人员的休(请)假、撤换或辞退等须经采购方书面同意。如因人员的休(请)假,中标公司应提前安排人员补足空缺;人员撤换和辞退造成的人员空缺,成交供应商应在当日内予以补足到位(特殊情况一日内补足)。 6.保安人员应按采购方要求坚守岗位,严格执勤。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抽调投入本项目的保安人员从事非本项目事务。因人员失职造成采购方损失的,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损失。对人员失职、违规或不服从管理等情形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加以整改。采购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的保安人员,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人员的管理按采购方的内部管理要求执行。 7.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的劳资纠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供应商其员工履行职责致伤、致残、致亡的,或导致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妥善处理善后事宜,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服务范围内因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或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相应全部责任。(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金额: 2,304,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万零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22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023年07月21日
2023年07月27日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船山区分局
2023年07月27日
标签: 保安服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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