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湘01破141号湖南大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核查结果公示
2022湘01破141号湖南大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核查结果公示
湖南大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核查结果公示
2022年5月7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梁敏申请湖南大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6月27日依法作出(2022)湘01破141-1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南大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履职,接收债权人的债权申报材料、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核查并编制债权表。2023年1月13日,湖南大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将编制的债权表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提请各债权人核查,对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提交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期间提出异议的债权,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补充申报的债权,管理人已完成审查、复核,并编制《债权表》。现管理人将编制的《债权表》向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11日之日止,对管理人公示的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届满之前联系管理人,经管理人解释说明后仍不服的可在公示期届满后十五日内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材料需同时提交一份给管理人;逾期未提起诉讼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债权表》无异议。
书面异议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北路三段福晟金融中心32楼,湖南大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方式:176*****975、176*****879。
湖南大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O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
《湖南大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无异议职工债权清单》
《湖南大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无异议社保债权清单》
《湖南大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无异议普通债权清单》
《湖南大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无异议劣后债权清单》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