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舞台灯光音响租赁服务直接采购结果公告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舞台灯光音响租赁服务直接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舞台灯光音响租赁服务直接采购项目
招 标 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监督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
公示期限:2023年7月27日17时至2023年7月31日17时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舞台灯光音响租赁服务直接采购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山西天籁之音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投标含税报价:*****元
序号 | 采购种类 | 具体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含税投标单价(元) | 含税投标总价(元) | 交货期 | 备注 |
1 | 租赁服务 | LED高清显示屏及桁架展示栏租赁服务 | 套 | 1 | ***** | ***** | 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服务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货物的供货厂商;业绩满足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无“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招 标 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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