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市政消火栓抢修维护服务结果公告合同包2

市区市政消火栓抢修维护服务结果公告合同包2

一、项目编号:[******]ZZXX[DY]*******

二、项目名称:市区市政消火栓抢修维护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漳州南华水务有限公司 漳州市芗城区古塘路57号 78,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2(市区市政消火栓抢修维护服务(芗城区和龙文区漳州南华水务供水范围内)):

服务类(漳州南华水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市区市政消火栓抢修维护服务(芗城区和龙文区漳州南华水务供水范围内) 芗城区和龙文区漳州南华水务供水范围内 1、对服务范围内消火栓建档,(包括每个消火栓所在的道路、具体位置、以及建设和维护时间等)并及时进行更新,配合城建档案馆建立市政消火栓地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每日组织人员对市政消火栓进行巡查,对出现问题或零配件缺失的市政消火栓,及时组织人员、设备和材料进行抢修、维护,确保尽快恢复正常运行,并及时向供水主管部门反馈修复情况。确保消火栓完好率达到100%;在市政消火栓抢修、更换、补建以及维护过程中不应对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产生影响,不危及市政供水管道和阀门安全。 3、应每月组织人员对市政消火栓进行试水试压,确保消火栓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每月初应及时将上月市政消火栓抢修、更换、迁移、补建以及维护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提交给供水主管部门,配合供水主管部门的抽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5、应做好市政消火栓抢修、更换、迁移、补建等工作的台账建立和更新工作。 6、符合相关法规政策要求: 《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八点,成交供应商根据应急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改造不符合灭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设施。 《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毁损、掩埋、占压城乡公共供水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开关公共供水闸门。 1年 符合采购文件里涉及的技术要求标准 78,4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陈永寿
评审专家: 王永丽 、 钟云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合同包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本项目相应的收费标准如下: [0-100)万元 1.50%*0.70,不足叁仟按照叁仟收取。成交供应商应在结果公告发出后以现金汇款或公对公转账方式缴交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缴交帐户: 开 户 名: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61*****010******* 开户行: 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2市区市政消火栓抢修维护服务(芗城区和龙文区漳州南华水务供水范围内):300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漳州市供排水中心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芝山路50号

联系方式:059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3号向荣大厦14B

联系方式:180*****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惠津

电话:180*****063

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7日


标签: 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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