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柴油尾气净化液车用尿素水加注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柴油尾气净化液车用尿素水加注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委托,就柴油尾气净化液(车用尿素水)加注设备采购(招标编号:GN2021-02-5016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1年12月14日16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项目名称 | 柴油尾气净化液(车用尿素水)加注设备采购 | ||
招标编号 | JG2021-02-1283 | ||
主要招标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投标人名称 | 江阴市富仁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正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公示期:自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17日
本公示同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网站上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2021年12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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