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设备升级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新安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设备升级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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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设备升级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LZGL-230703 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新安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设备升级项目:
中标人:河南江勤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11.25 万元
二其他: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设备升级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ZGL-230703 号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2023 年 07 月 17 日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四磋商日期及地点:2023 年 07 月 28 日,洛阳市九都西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元国际 19 号
楼 13 层会议室进行磋商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成交金额 单位
1 详见磋商文件 河南江勤商贸有限公司 洛阳市洛龙区香山路盛世新天地1幢3单元2702号
112500.00 元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液晶拼接单元 科达 SKY X310L 1 65000
七磋商小组名单: 杨诚谊韩玲赵梦远。
八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洛财购20193 号文支付标准,由成交人
支付 3000 元。
九成交结果公告的媒体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
十成交结果公告日起 2 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
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成交结果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
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
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
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新安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洛阳市新安县黄河大道 888 号
联系人: 游先生
联系方式:0379-64356222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九都西路西元国际 19 号楼 1307 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5516371442
发布人: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 年 07 月 28 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洛阳市新安县黄河大道 888 号
联 系 人:游先生
电 话:0379-643562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九都西路西元国际 19 号楼
1307 室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15516371442
电子邮件: henanlanzhong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视频会议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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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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