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苏对口合作智慧园区建设项目-园区智慧平台中标候选人公示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苏对口合作智慧园区建设项目-园区智慧平台中标候选人公示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苏对口合作智慧园区建设项目-园区智慧平台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锦州滨海新区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苏对口合作智慧园区建设项目-园区智慧平台(招标代码:202*****00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3年07月28日在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评标地点)评标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要求 | 服务期限 | 评标情况(得分) |
第一名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 | ********.00 | 合格 | 92日历天 | 83.00 |
第二名 |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00 | 合格 | 92日历天 | 78.50 |
第三名 | 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00 | 合格 | 92日历天 | 73.49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 |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杜鹃 | 陈影 | 韩天一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无 | 无 | 无 |
三、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 |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资格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3年07月28日至2023年07月31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首先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对招标人答复后仍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五、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滨海新区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16-*******
六、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锦州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人:李俊
联系电话:0416-*******/73
传真:0416-*******
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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