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品油管理子平台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邵阳市“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品油管理子平台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邵阳市“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品油管理子平台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8日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3〕******


项目名称:成品油管理子平台建设项目

委托方(甲方):邵阳市“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

受托方(乙方):湖南标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3年7月

签订地点:邵阳市大祥区敏州西路财政局

有效期限:2023年7月—2026年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邵阳市“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

住 所 地: 邵阳市大祥区敏州西路财政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扈彬梅

联系方式:186*****446

通讯地址: 邵阳市大祥区敏州西路财政局

电话:0739-******* 传真:0739-*******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湖南标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 地: 长沙高新开发区青山路699号湖南省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产业园1栋研发楼1107

法定代表人: 曹理

项目联系人: 殷娟

联系方式: 130*****856

通讯地址: 长沙高新开发区青山路699号湖南省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产业园1栋研发楼1107

电话:0731-********

传真: 0731-********

电子信箱:juan_yin@hnbiaopu.com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成品油管理子平台建设项目。

2.技术内容:成品油管理子平台建设项目,具体建设要求和技术要求以《成品油管理子平台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3〕******)中的技术参数标准为项目建设要求。

3.技术方法和路线:

1)软件采用J2EE技术框架,具有跨平台性,支持当前主流操作系统,支持主流大型关系数据库。

2)软件支持国产化电脑、操作系统、数据库,为以后的国产化替代做准备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软件上线试运行,主要内容如下:

1. 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软件总体结构、划分功能模块;

2. 合同签订后50日内完成数据库设计、编写程序源代码;

3. 合同签订后70日内完成编写用户手册、进行模块测试和调试;

4. 合同签订后90日内测试整个软件、培训服务、软件交付。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功能需求、实施方案等。

2.提供时间和方式:平台建设和上线运行阶段,现场采集或报送

3.其他协作事项:甲方协助乙方获取各加油站的数据、报表、涉税信息及其他经济信息,督促各加油站在平台建设和上线运行期间按要求提供。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在软件研发过程中资料归甲乙双方共有,双方拥有共同使用权。软件交付后资料应及时归还给甲方,乙方无权再进行使用。各有关部门的数据、报表、信息归甲方所有,乙方无使用权。

第四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

1.项目经费,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陆拾叁万玖仟捌佰元整(¥******.00元)。除此之外,甲方不再依据本合同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研究开发软件经费由甲方 分期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即人民币大写金额:贰拾伍万伍仟玖佰贰拾元整,小写金额:¥******.00元)作为预付款;在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5%(即人民币大写金额:叁拾伍万壹仟捌佰玖拾元整,小写金额:¥******.00元);验收通过满一年,如无异常情况,支付合同金额的5%(即人民币大写金额:叁万壹仟玖佰玖拾元整,小写金额:¥*****.00元)。

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付款。乙方的开户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1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如未依照上述规定执行而影响相关款项的支付,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户名: 湖南标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

地址: 长沙高新开发区青山路699号湖南省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产业园1栋研发楼1107

帐号:***** ***** ***** *****

第五条 甲方有权以监督研发开发进度的方式随时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乙方应积极配合检查并按甲方要求及时进行整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10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国家政策变动等使合同的继续履行显失公平或合同无法履行 ;

2.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可以有变更的情况。

第七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方承担。

第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协商解决

第九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成品油数据管理软件平台相关数据。

2.涉密人员范围:相关技术人员

3.保密期限:永久保密

乙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合同相关内容、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功能需求、实施方案、平台建设数据(含元数据)、报表、涉税信息及其他经济信息等乙方从甲方处获知的全部资料和内容。

2.涉密人员范围:能接触到保密信息的全部人员。

3.保密期限:永久保密。

双方泄密责任:

(1)双方共负技术资料的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期刊、文献上发表项目相关工艺和相关数据资料。

(2)参与技术开发(合作)的乙方人员应和甲方签署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3)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泄密或因乙方软件技术原因造成泄密,乙方应当就已经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

第十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内容: 乙方交付的成品油管理子平台建设项目,具体建设要求和技术要求以《成品油管理子平台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3〕******)的技术参数要求内容为交付标准,并交付源代码给甲方保存。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软件上线试运行,并完成系统使用培训。地点为邵阳市大祥区敏州西路财政局。

3.系统交付前由乙方妥善保管,交付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确认无误前如有泄露、故障、遗失或损毁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延期交付给甲方带来的损失),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1.甲方以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为依据,成立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

2.软件安装调试结束后,甲方对其进行全面测试,对测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最终测试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签发最终验收证明。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以及其他合法权利。甲方使用乙方交付的研究开发成果被第三方指控构成侵权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其他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 1、2 种方式处理:

1.甲、乙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专利权为双方共有,则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双方共同所有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双方共同所有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 软件研发成果应用于甲方进行财税管理工作,由此产生的收益归属甲方

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甲、乙双方拥有本合同项下的软件系统著作权。

第十四条 乙方将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技术转让给第三方的,需书征求甲方同意,否则按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六条 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乙方所有。

第十七条 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期限及费用:

软件上线验收合格后1年内为免费服务期。往后每年服务费为合同金额8%,支付相对应的服务费*****.00元/年,(大写:伍万壹仟壹佰捌拾肆元整/年),服务费起止时间以验收单上签字时间为准,按合同年续推。甲方在售后服务有效期内可以享受无限次数的标准维护服务。

2.支付方式:

甲方应于系统上线验收合格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第二年度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支持年服务费*****.00 元(大写:伍万壹仟壹佰捌拾肆元整),乙方应于甲方付款之前向甲方提供足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甲方义务:

3.1确保许可软件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许可软件运行环境(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及相关硬件设备)的安全,为许可软件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3.2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妥善保管。

3.3在许可软件使用过程中发现许可软件异常,记录当前故障现象,并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便于乙方诊断。

3.4在乙方提供支持服务时,根据乙方要求进行配合。

3.5乙方在每次服务过程及结束后,甲方需配合检查许可软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配合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及结果进行确认。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延期,在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软件交付,延期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标的的10%承担违约金。若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延期,甲方有义务签署相关书面证明文件并提交给乙方,并在约定的工作日签署验收单。

2.双方违反第九条保密协议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泄密方应当赔偿守密方所有损失。

3.一方出现其他违约情形时,违约方应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1%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的,违约方应对超出部分的损失进行赔偿。

4.乙方同意,当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合同价款或质保金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及损失赔偿费用,质保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5.本合同项下的损失均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涉诉产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等。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属,由甲、乙双方享有。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所有。

第二十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扈彬梅(电话 186*****446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殷娟(电话130*****856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按照约定的联系时间、联系方式和地点完成交办的相关工作

2. 防止因人事变动而使合同难以履行或无法履行

3. 保证按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当的时间、方式、标准履行合同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现场运维人员。

第二十一条 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或导致他人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工作人员、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从应付合同价款中直接扣减或向乙方追偿。

第二十二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应当提前1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报告及证明,确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社会事件以及政策变化和政策调整。

2.出现客观上的技术风险。技术风险指当事人努力履行,现有水平客观上无法达到,有足够技术难度,同行专家认定为合理失败 。

双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乙方应当在解除合同之日全部退还给甲方。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1种方式处理:

1.提交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本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如果有)。

(6)其他合同文件。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柒份,其中正本肆份,副本叁份,采购人执正本贰份,副本壹份,供应商执正本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代理公司各执副本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加盖骑缝盖)后生效。

附件1. 项目清单及报价(分项价格表)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023年7月28日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023年7月28日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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