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99辽宁省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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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能力提升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8日

一、合同编号:JH22-******-*****-001-01

二、合同名称:辽宁省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三、项目编号:JH22-******-*****         

四、项目名称:辽宁省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双园路30甲-3号 

联系方式:138*****117 

供应商(乙方):沈阳晶尖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42号(1102)

联系方式:136*****0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履约内容 污染源真空箱气袋采样器 青岛崂应3036型废气VOCs采样仪 30套高湿低浓度颗粒物采样管 青岛崂应1085K型对接式烟尘多功能取样管 19套便携式紫外烟气分析仪 青岛众瑞 ZR-3211H型便携式紫外烟气综合分析仪 28套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 青岛崂应 3012H-D型 大流量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 20套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2、交货地点: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3、付款方式及条件:若合同金额高于785.4万元,待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785.4万元,剩余金额待2023年预算下达后支付;若合同金额低于785.4万元,待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全额。4、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5、仪器到达最终用户现场并且实验室条件合格后,在接到用户通知后,中标商需安排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用户现场安装、调试仪器,按验收指标逐项测试,直至达到验收要求。6、仪器验收合格后,在用户所在地对用户进行技术原理、仪器操作和日常维护等现场培训。7、保修期:整套仪器一年免费保修,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生产厂家为用户提供产品终身服务,热线支持:024-********

履约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履约

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

履约地点: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七、验收日期:2023年07月28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程锦、任甜、韩杨、张松华、肖文涛、王铎、马成 

九、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标签: 固定污染源 废气监测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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