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紫村生态公益林抚育项目简易程序中标通知书
金紫村生态公益林抚育项目简易程序中标通知书
致郑小灵>: |
根据王招【2014】--004号招标文件,经专家评标小组评审确定,贵公司(厂)为如下项目的中标人: |
序号 | 采 购 人 | 中标项目名称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1 | 王阜乡金紫村村民委员会 | 金紫村生态公益林抚育项目 | 38000.00元 | ||
合计人民币总金额(大写):叁万捌仟元整 (小写):38000.00元 |
请贵公司(厂)根据招标文件,尽快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并于2014年04月15日前到王阜乡金紫村办理签订合同等事宜。逾期未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或未办理合同签订手续,此中标通知书自行失效,依照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如本项目的结果在法定期限内发生质疑投诉且质疑投诉成立的,或者在事后发现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则本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将被取消,所发出的中标(成交)公告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将自行无效。如无异议则直接确定为中标(成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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