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城区水系补水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绩溪县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城区水系补水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28 20:4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人 | 名称:绩溪县城镇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绩溪县华阳镇徽山大道1329号徽山大楼三楼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绩溪县华阳镇东山路祥和名苑2#105 |
项目名称 | 绩溪县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城区水系补水工程) |
项目编号 | JXX-GC-GK-******* |
开标时间 | 2023年7月28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中46号 投标报价:********.99元 工期(交货期):8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争创禹王杯,黄山杯。 综合得分:95.14 项目负责人:肖作文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粤144*****018*****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企业业绩:1、黄岩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太湖山隧洞、西佛隧洞)工程; 2、珠海市竹银水源工程第三标段-输水隧洞及月坑水库加高工程;3、五华县益塘水库灌区加固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负责人业绩:珠海市竹银水源工程第三标段-输水隧洞及月坑水库加高工程 技术负责人业绩:黄岩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太湖山隧洞、西佛隧洞)工程 其他:企业良好行为记录:2018-2019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项目负责人良好行为记录:2013年度广东优质水利工程奖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山东水总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27号 投标报价:********.85元 工期(交货期):8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争创禹王杯,黄山杯。 综合得分:93.24 项目负责人:姜和成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鲁137*****008*****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企业业绩:1、莒南县沭河雨洪资源调配工程-碥山隧洞工程;2、武都引水第二期灌区工程金龙分干渠一标段工程;3、青海省引大济湟西干渠工程2#支渠标段 技术负责人业绩:武都引水第二期灌区工程金龙分干渠一标段工程 其他:企业良好行为记录:1、2019-2020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2个 项目负责人良好行为记录:2017-2018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86号 投标报价:********.82元 工期(交货期):8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争创禹王杯,黄山杯。 综合得分:92.3 项目负责人:石军利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津112*****01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企业业绩:1、西藏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曲美灌区第五分干渠I段工程;2、新疆轮台县迪那河五一水库工程工业(拉依苏工业园)供水管线工程土建I标段;3、西藏昌都地区类乌齐县岗色水电站工程第二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西藏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曲美灌区第五分干渠I段工程 技术负责人业绩:西藏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曲美灌区第五分干渠I段工程 其他:企业良好行为记录:2017-2018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2个 项目负责人良好行为记录:2011-2012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吉林省水利水电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榆林市榆阳区兴源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江西赣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华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衡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水利四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万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降龙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业绩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否决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3年7月28日-2023年7月31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章工,联系电话:056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63-*******。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标签: 水生态环境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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