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双生未来科技城一期西片区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庆双生未来科技城一期西片区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项目编号
GC-AQ-2023-141
项目名称
安庆双生未来科技城一期(西片区)施工
招标人名称
安徽双生谷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7月28日9时30分
公示时间
2023年7月30日至2023年8月2日17时30分
招标人代表
方先生
监督人员
朱金国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庆皖江高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航天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
工期
1095日历天
项目管
理人员
①项目经理:胡学明,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注册编号):京111*****023*****。
②技术负责人:张生祥。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安庆皖江高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中航天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业绩及奖项
投标人业绩:1.生活区一街坊 105(一期) 、106、108 号住宅楼;
2.航天科工空间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卫星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施工总承包。
投标人奖项:研发中心等4项(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B02、B12地块科研楼)-研发中心荣获2018-2019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晟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
工期
1095日历天
项目管
理人员
①项目经理:丁晓,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注册编号):闽135*****016*****。
②技术负责人:林建阳。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安徽省晟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业绩及奖项
投标人业绩:1.大兴镇广德家园二期施工;
2.百捷?中央公园御府1#、9-12#楼、幼儿园及地下室(一标段)工程。
投标人奖项:“晋江市医院迁建工程(一期)妇儿中心工程”荣获二〇二〇年度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庆磐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庆市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
工期
1095日历天
项目管
理人员
①项目经理:李晓飞,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注册编号):豫141*****022*****。
②技术负责人:宣桂鹏。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安庆磐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安庆市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业绩及奖项
投标人业绩:1.海西金谷广场;
2.郑州美术馆、档案史志馆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投标人奖项:中建创业大厦(A 楼、裙房 A 区、C 楼、裙房 C 区、地下车库
及开闭所)工程荣获2020-2021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评标情况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及附件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限 联系电话:0556-*******
异议的渠道
及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吴限,联系电话:0556-*******。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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