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与邢台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经济业务专项审计服务直接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与邢台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经济业务专项审计服务直接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与邢台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经济业务专项审计服务直接采购
直接采购采购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
(电话:0351-*******)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电话:0351-*******)
公示期限:2023年08月1日9时至2023年08月3日18时
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与邢台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经济业务专项审计服务直接采购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成交候选人
采购限价:*****元
成交候选人名称:山西宝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含税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出具报告;
技术要求:符合行业技术要求。
单位:元 |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税金 | 含税单价 | 含税总价 | 税率 |
1 | 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与邢台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经济业务专项审计服务 | 1 | *****.92 | 1132.08 | ***** | ***** | 6% |
二、成交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候选人资格审查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有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采购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8月1日
标签: 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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