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普惠金融业务合同公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普惠金融业务合同公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普惠金融业务合同公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 ||
行政区域 | 成都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31日 16:28 |
评审专家名单 | 王煜、王侃、姚承伶、李佩怡、张昆、梁文韬、张颖利 | ||
总中标金额 | ¥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彭翔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8*****931 | ||
采购单位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提督街86号建行大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老师,0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6号楼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彭先生、张先生,198*****931、150*****832 |
一、项目编号:JSYH-GZZXZB-*******(招标文件编号:JSYH-GZZXZB-*******)
二、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普惠金融业务合同公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29号顺城大厦六楼
中标(成交)金额: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3号
中标(成交)金额: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1栋1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公证处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308号
中标(成交)金额: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 | 普惠金融业务合同公证服务 | 1.合同签约时,公证处对经办行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等过程的真实性进行公证,并出具公证文书对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2.客户逾期未归还贷款时,经经办行申请、公证处核实后,由公证处向我行出具执行证书。 3.经办行对逾期贷款进行信函催收时,公证处对信函催收流程的真实性进行公证,并出具公证送达文书作为经办行履行尽职追索、中断诉讼时效的重要法律依据。 | 1.公证处在各行提供完毕相应公证所需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文书并送达;邮寄送达在申请资料完备的情况下2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文书并送达;在申请资料完备的情况下,15个工作日内出具执行证书并送达。 2.遵守建设银行的保密要求,对建设银行提供的任何信息或资料,除明确说明其为公开技术外,不得使第三人接触或向第三人揭露,确保客户信息安全。 | 合同签订后22个月。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 | 普惠金融业务合同公证服务 | 1.合同签约时,公证处对经办行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等过程的真实性进行公证,并出具公证文书对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2.客户逾期未归还贷款时,经经办行申请、公证处核实后,由公证处向我行出具执行证书。 3.经办行对逾期贷款进行信函催收时,公证处对信函催收流程的真实性进行公证,并出具公证送达文书作为经办行履行尽职追索、中断诉讼时效的重要法律依据。 | 1.公证处在各行提供完毕相应公证所需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文书并送达;邮寄送达在申请资料完备的情况下2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文书并送达;在申请资料完备的情况下,15个工作日内出具执行证书并送达。 2.遵守建设银行的保密要求,对建设银行提供的任何信息或资料,除明确说明其为公开技术外,不得使第三人接触或向第三人揭露,确保客户信息安全。 | 合同签订后22个月。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 | 普惠金融业务合同公证服务 | 1.合同签约时,公证处对经办行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等过程的真实性进行公证,并出具公证文书对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2.客户逾期未归还贷款时,经经办行申请、公证处核实后,由公证处向我行出具执行证书。 3.经办行对逾期贷款进行信函催收时,公证处对信函催收流程的真实性进行公证,并出具公证送达文书作为经办行履行尽职追索、中断诉讼时效的重要法律依据。 | 1.公证处在各行提供完毕相应公证所需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文书并送达;邮寄送达在申请资料完备的情况下2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文书并送达;在申请资料完备的情况下,15个工作日内出具执行证书并送达。 2.遵守建设银行的保密要求,对建设银行提供的任何信息或资料,除明确说明其为公开技术外,不得使第三人接触或向第三人揭露,确保客户信息安全。 | 合同签订后22个月。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4 |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公证处 | 普惠金融业务合同公证服务 | 1.合同签约时,公证处对经办行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等过程的真实性进行公证,并出具公证文书对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2.客户逾期未归还贷款时,经经办行申请、公证处核实后,由公证处向我行出具执行证书。 3.经办行对逾期贷款进行信函催收时,公证处对信函催收流程的真实性进行公证,并出具公证送达文书作为经办行履行尽职追索、中断诉讼时效的重要法律依据。 | 1.公证处在各行提供完毕相应公证所需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文书并送达;邮寄送达在申请资料完备的情况下2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文书并送达;在申请资料完备的情况下,15个工作日内出具执行证书并送达。 2.遵守建设银行的保密要求,对建设银行提供的任何信息或资料,除明确说明其为公开技术外,不得使第三人接触或向第三人揭露,确保客户信息安全。 | 合同签订后22个月。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煜、王侃、姚承伶、李佩怡、张昆、梁文韬、张颖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按照国家、成都市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在 “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基础上,按预算金额计算下浮55%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每家中标供应商的代理服务费65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提督街86号建行大厦
联系方式:张老师,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6号楼9楼
联系方式:彭先生、张先生,198*****931、150*****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翔
电 话: 198*****931
标签: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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