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精神文明综合管理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管理平台结果公告合同包1
漳州市精神文明综合管理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管理平台结果公告合同包1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石家庄青园街220号 | 2,609,053.92元 |
合同包1(漳州市精神文明综合管理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管理平台)服务类采购项目):
服务类(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漳州市精神文明综合管理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管理平台)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个 | 详见投标文件 | 2,609,053.92 |
采购人代表: | 庄婕如 |
评审专家: | 许贵宗 、 赵少兵 、 孙玉珍 、 邱勇杰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本项目的招标代 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本项目的项目类别及相应的收费标准如下:服务 [0-100]万元 1.50% [100-500]万元 0.8%;专家评审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闽财购函(2018)8号文规定由采购人支付。 b、本项目确定中标(成交)人后,招标代理服务费须在中标(成交)人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缴清,如需开具发票,请将开票信息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fjzw123@163.com。c、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 开户名:福建正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8060 1200 0028 08 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漳州市精神文明综合管理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管理平台)服务类采购项目:*****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中共漳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18号芝山大院18号
联系方式:0596-*******
名称:福建正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41号和平里新村17幢3号
联系方式:0596-*******
项目联系人:吴丽丽
电话:0596-*******
福建正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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