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什克腾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克什克腾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运维项目结果公告

克什克腾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克什克腾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运维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FZCKTS-G-F-******

二、项目名称:克什克腾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运维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克什克腾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运维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原鸿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省大连保税区自贸大厦815室 11,9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克什克腾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运维项目):

服务类(原鸿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克什克腾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运维项目 项目实施范围包括万合永镇、土城子镇、新开地乡、巴彦查干苏木、宇宙地镇、同兴镇、经棚镇、红山子乡、芝瑞镇、浩来呼热苏木、达日罕乌拉苏木、达来诺日镇,共计12个苏木乡镇,125个行政村社区及所属的795个自然村(独贵龙)。 验收要求 :符合采购人、采购文件及行业标准要求。人员配备要求:依据克什克腾旗各乡镇行政村的人口数、户数、道路等基本设施建设实际情况,参照《全国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资定额》规范要求。综合考虑人口聚集地空间分布情况、乡镇的经济发展情况,平均300-800人配置1名保洁员,共计配置保洁员136人。司机47人、装卸工13人。合计196人。车辆设备配置要求: 综合考虑各乡镇地理位置,人口分布情况,经济发展情况,垃圾量等综合因素。配置垃圾收集清运车辆47辆。 1、配置240L铁质垃圾桶4885个,平均每8户配置1个。 2、15吨压缩车3辆,8吨压缩车6辆用于垃圾转运工作; 3、5m3环卫专用自卸车13辆,用于建筑垃圾、秸秆秧苗、牛羊粪便的清运工作; 4、6m3侧挂车13辆,用于240L垃圾桶内垃圾收集清运工作; 5、30铲车12辆,用于无主建筑垃圾及秸秆秧苗装载清理清运。其他要求: (一)关于项目履约保证金交付及项目转包分包要求 1.本项目服务单位中标后,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需向采购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10%缴纳; 2.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全资子公司注册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中标方必须在克什克腾旗注册全资子公司。采购人与中标人(含全资子公司)签订合同,中标人及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共同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中标人承担全资子公司的一切法律义务和责任。如中标人在克什克腾旗有注册的全资子公司责无需再行注册。 (三)人员、车辆及设备设施的要求 1、人员接收安置要求企业中标后全员接收原有企业员工,并按照《劳动法》的要求与原有企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工资标准不能低于内蒙古自治区三类区域最低工资标准。对不满足社保年龄要求环卫工人(女55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企业方购买最高额可赔偿89万元法人雇主责任险来保障安全。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正当理由当年不得随意辞退,被辞退职工的相关补偿由中标企业承担。企业负责人员的工作安排,培训、福利发放等工作事项。因公伤亡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在企业承包后发生的伤、残、亡人员的一切纠纷由企业负责解决,发生的费用由企业自行负担。 2、车辆设备设施接收处置要求原有企业的环卫作业车辆及设备设施经第三方评估后,由中标单位全额购买。购买后由克什克腾旗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移交给中标单位。垃圾桶、垃圾池等设施按实际需求进行设置,并由运营公司负责设施的维修养护。 各种车辆、设备设施、环卫工人移交给运营单位后,运营单位须按标准要求配置车辆、设施设备和环卫工人,以满足运营作业要求,不足设备由运营单位自行购买,同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企业负责。 服务期限3年。(项目资金分年度列入财政预算,合同金额以财政审批金额为准,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 根据克什克腾旗各苏木乡镇的地理位置,人口分布和区域经济发展等因素将各苏木乡镇行政村卫生标准划分为三类。分别为示范村,重点村及一般村三类。 示范村垃圾日产日清,街路边沟内无积存生活垃圾;垃圾收集设施应美观、适用,封闭性好,外体干净,垃圾按时清运,无满溢,周围地面无抛洒、散存生活垃圾。 重点村以三天为周期巡回收运,街路边沟内无积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美观、适用,完好率应不低于80%,封闭性好,外体干净,垃圾定时清运,无满溢,周围地面无抛洒、散存生活垃圾。 一般村以七天为周期巡回清运,村内主要道路及住宅间道等区域无明显散存生活垃圾,边沟无明显散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美观、适用,完好率应不低于60%,封闭性好,外体干净,生活垃圾应定时清运,无满溢,周围地面无抛洒、散存生活垃圾。 11,99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学超(采购人代表)、赵玉林(采购人代表)、李鹏云、宝常军、杨树明、梁春艳、祁宏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中标单位三年服务期限金额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费的98%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克什克腾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运维项目): 2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克什克腾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克旗经棚镇解放路中段

联系方式:04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畅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物流园区巴林大街北侧五金机电城二期2号写字楼1-1601

联系方式:04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476-*******

内蒙古畅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牧区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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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畅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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