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鲤城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归档卷宗数字化外包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鲤城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归档卷宗数字化外包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道新步社区香樟园1号
联系方式:188*****060
供应商(乙方):厦门市潮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护安路43号二单元四楼
联系方式:158*****820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 | 1(项) | ¥748,600.00 | ¥748,600.00 | 本项目合同期为1年,中标人派遣工作人员到我院驻点办公,项目内案件为入驻后12个月内在办及新归档的各类案件。具体如下: 1、对新收诉讼案件(包括民事、刑事、行政等案件)随案同步生成电子卷宗,包括立案阶段材料电子化、过程材料电子化、材料编目标注质检等。上午移交的,中午12时前完成扫描并上传;下午17时前移交的,当日完成扫描完成并上传;下午17时后移交的,第二天上午9时前完成扫描并上传。 2、对已审结但尚未归档的案件(包括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进行归档前电子卷宗扫描、整理、转档、挂接及实体卷宗卷皮填写、装订、移送质检、归档入库等工作。其中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电子卷宗上传至泉州法院电子文档平台,通过转档形成电子档案挂接至福建法院档案管理系统;执行案件需上传至电子文档平台,由平台推送到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同时应当形成电子档案,同步挂接到福建法院档案管理系统。 3、对已审结但尚未归档的民事简易案件的纸质卷宗进行集约整理、编页码、打印目录、卷皮填写等; 4、根据上诉、调卷和案件评查等工作需要,及时制作对应的电子卷宗,按要求上传至泉州法院电子文档平台、福建法院档案管理系统或案件评查系统。 5、刑事案件的检察卷和公安卷未有提供电子卷宗光盘的,还需要负责该类材料的扫描;对其他法院移送的、工作中产生的材料,也要进行扫描。 6、我院其他临时性工作安排。 工作量参考:①新收诉讼案件约7000件。②已审结但尚未归档的案件以*****件为限,其中包含需进行集约整理、编码、打印目录的民事简易案件5000件。 中标人应自备电子卷宗制作所需软件,按照电子档案的制作标准完成卷宗材料的电子化工作,包括:卷宗材料接收、拆卷整理、卷宗扫描、影像处理、索引建立、质量检查、格式转换、数据生成、转档挂接等各项工作。 中标人应建立安全保密管理和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制度落实,确保材料原件和数字化后电子文件的信息安全,确保各环节工作符合要求,并建立完整规范的工作记录。 备注:项目预算(估)价为人民币75万元(其中包含10万元考核奖励资金)。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 特别说明:项目预算(估)价中包含10万元为考核奖励资金,参照服务质量标准进行评分,根据得分情况予以相应的奖励。 |
合同金额: 748,6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肆万捌仟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8月01日至2024年07月31日
履约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3年08月01日
2023年08月01日
合同附件: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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