淠史杭灌区总局直管小型水闸及渠下涵工程安全鉴定-中标
淠史杭灌区总局直管小型水闸及渠下涵工程安全鉴定-中标
项目名称: | 淠史杭灌区总局直管小型水闸及渠下涵工程安全鉴定 | ||
项目法人: | 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 | 项目地址: | 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金寨县、舒城县,合肥市经开区、肥西县境内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监督部门: | 安徽省水利厅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鑫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 2023-07-11 |
淠史杭灌区总局直管小型水闸及渠下涵工程安全鉴定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淠史杭灌区总局直管小型水闸及渠下涵工程安全鉴定已由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以淠史杭总局党委会议纪要(党字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建设资金来自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单位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鑫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淠史杭灌区总局直管小型水闸及渠下涵工程安全鉴定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IFABZ*****
2.3项目概况:总局直管三里桥泄水闸等21座小型水闸工程(设计流量5m3/s及以上)及石塘河等15座渠下涵工程安全鉴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项目估算:本标段安全鉴定服务估算约216万元
2.5招标类别:工程服务
2.6服务期限:本项目拟分两批(年度)实施。第一批次计划实施20座建筑物,第一批次安全鉴定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次计划实施16座建筑物,第二批次安全鉴定须于2024年3月30日前完成。
2.7 招标范围:依据《水闸安全评价导则》开展水闸、渠下涵现场调查、安全检测、安全复核和安全评价,按照管理单位分别编制水闸和渠下涵安全评价报告,组织鉴定评价会议并经主管部门批复。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经水利部认定可承担大、中型水闸安全评价任务的水利科研院(所);
(3)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项目组所有成员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至少能够体现养老保险)。
注:本项目安全检测工作须由同时具有水利主管部门批准的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等类别乙级及以上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的单位实施,投标人如不具备上述资质资格须将相关工作内容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单位实施(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或拟中标后双方的分包合同意向书以及分包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核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 7月11日至开标时间。
4.2 获取方式:
(1) 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兼容的数字证书且已完善基本信息,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 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服务电话(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7月3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3 年 7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合肥要素市场 A 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楼 1 号开标室。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9.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10.联系方式
10. 1 招标人
招 标 人 :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
地 址 :安徽省六安市皖西大道1618号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564-*******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鑫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19楼ABCD座
联 系 人 :盛工
电 话 :0564-*******
10.3 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 :400-998-0000
10.4 电子服务系统
名 称 : 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 话 : 0551-*****
10.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安徽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九华山路 48 号
电 话 :0551-********
11. 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023年7月11日
0天0小时17分21秒
淠史杭灌区总局直管小型水闸及渠下涵工程安全鉴定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淠史杭灌区总局直管小型水闸及渠下涵工程安全鉴定
项目编号:2023IFABZ*****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7月11日
开标日期:2023年7月31日
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玖拾肆万肆仟元整(¥ *******.00元)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质量标准:有关成果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经主管部门批复。
服务期限:第一批次计划实施20座建筑物,第一批次安全鉴定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次计划实施16座建筑物,第二批次安全鉴定须于2024年3月30日前完成。
项目负责人:王星梅
证书(编号):水利工程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企业业绩:
1.天长市安乐、跃进、大涧口、高峰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
2.宿州市埇桥区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评价;
3. 2022年度长丰县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博罗县泰美镇下坝水库等 8 宗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项目;
2. 2022年度长丰县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3.天长市安乐、跃进、大涧口、高峰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玖拾肆万肆仟元整(¥ *******.00元)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
质量标准:有关成果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经主管部门批复。
服务期限:第一批次计划实施20座建筑物,第一批次安全鉴定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次计划实施16座建筑物,第二批次安全鉴定须于2024年3月30日前完成。
项目负责人:马东亮
证书(编号):水工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淮委技资 381)
企业业绩:
1.凤阳县燃灯寺、凤阳山、官沟三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2.定远县江巷水库蓄水安全鉴定项目;
3.2021年度淠史杭总局水闸、溢流坝及土坝安全评价服务。
项目负责人业绩:
1.沂沭泗直管 10 座大中型水闸安全评价;
2.定远县江巷水库蓄水安全鉴定项目;
3.2021年度淠史杭总局水闸、溢流坝及土坝安全评价服务。
否决投标情况:无。
投标人最终得分:见附件。
三、公告期限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招 标 人: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皖西大道1618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6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鑫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19楼ABCD座
联系人:盛工
电话:0564-*******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鑫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日
0天0小时17分4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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