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安全利用项目区技术措施实施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宁国市安全利用项目区技术措施实施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TP-daodi-2023-33
二、项目名称:宁国市安全利用项目区技术措施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星田环境修复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区中山南路717号芜湖科技产业园3-605
中标金额:人民币******.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宁国市安全利用项目区技术措施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教科〔2023〕14号)、《安徽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工作推进方案》(皖土壤办〔2020〕5号)和《安徽省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皖农环函〔2020〕363号)等文件的总体要求和技术规范,建立宁国市受耕地土壤改良的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示范展示基地。 服务要求:满足谈判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与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月20日止。 服务标准:符合谈判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 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熊永朝、胡孝森、华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收费金额:人民币442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即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2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安徽道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城西路杨家巷28号、宁国市人民路230号,联系电话:180*****775、056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地址:宁国市城西路杨家巷28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180*****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道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人民路230号
联系方式:舒女士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舒女士
电 话:180*****775、0563-*******
十、附件
宁国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安徽道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日
标签: 安全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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