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副坝中小型涵闸标牌更新及限位设施改造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副坝中小型涵闸标牌更新及限位设施改造项目
一、项目编号:LHGFB-SG-23-80
二、项目名称:副坝中小型涵闸标牌更新及限位设施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霍邱县欣闰水利建筑维修养护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霍邱县城关镇西湖北路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副坝中小型涵闸标牌更新及限位设施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根据副坝工程标准化、流程化管理需求,对副坝小型涵闸户外标牌、小涵闸室内标牌及道路部分标志标牌进行更新,副坝小型涵闸加装限位开度装置。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贾庆华、朱光权、黄国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金额为98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鸿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邱县城关镇新世界北门2栋,联系方式:056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管理局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霍邱县临淮岗镇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六安鸿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新世界北门2栋
联系方式:056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64-*******
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管理局
2023年8月2日
标签: 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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