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全域旅游形象宣传片成交结果公告
金寨全域旅游形象宣传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Z-CG-XS*****
二、项目名称:金寨全域旅游形象宣传片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金喜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19号金通汽贸大厦商2001
成交金额:叁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寨全域旅游形象宣传片 服务范围:1、本次旅游宣传片共计拍摄2组,由采购人提供基本脚本(成交后可调整修改),1组时长4-5分钟,1组时长8-9分钟。4-5分钟宣传片文案以金寨县域各大景区景点介绍为主。8-9分钟左右宣传片文案需有人物串联相应故事情节,对“红、绿、蓝”三色旅游资源或“四季来金寨”进行情景延展。2、字幕与配音(演唱)应一致,字幕应与画面协调、转场流畅,配音须达到专业水平、发音准确、连贯清晰。字幕无疏漏,核心字体要有变化,有现代感,符合现代人审美。3、按照采购方需求,完成宣传视频的拍摄与后期制作。 服务要求:1、拍摄要求:拍摄、灯光、收音及其辅助器材需达到专业电影级4K标准,附配置清单,项目执行时甲方需对应核查。2、拍摄方式:为增加成片的美感和艺术效果,供应商在拍摄中必须配备专业的航拍摄影师,并熟练掌握逐格摄影、升格摄影等特殊拍摄方式。3、视频质量要求:视频拍摄需达到或高于4K标准,后期成片需提供4K及1920X1080P两种版本。4、拍摄次数需求:按采购人要求不少于六次,每次不少于2天以上拍摄时长,满足拍摄效果与采购人要求为准。项目执行期间,需及时响应采购人需求,提供全程跟踪服务,直至成片验收。5、编辑成片和原始素材须用硬盘存储交付给采购人。 6、为服务金寨全域旅游,中标服务商需义务为全域旅游举办一次全域旅游摄影展。7、项目执行中,供应商需提供专业的导演全程现场指挥拍摄,为增强宣传片的可视性,供应商需组织专业的演职人员参与拍摄,依据场景需要,人员2至5人。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宣传片的制作和播出等相关服务工作。 服务标准: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规范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巫绪康、王峡、黄世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成交服务费按定额8000元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15栋401,联系电话:0564-*******。若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 址:金寨县莲花山路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15幢401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JZ-CG-XS*****
二、项目名称:金寨全域旅游形象宣传片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金喜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19号金通汽贸大厦商2001
成交金额:叁拾柒万玖仟捌佰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寨全域旅游形象宣传片 服务范围:1、本次旅游宣传片共计拍摄2组,由采购人提供基本脚本(成交后可调整修改),1组时长4-5分钟,1组时长8-9分钟。4-5分钟宣传片文案以金寨县域各大景区景点介绍为主。8-9分钟左右宣传片文案需有人物串联相应故事情节,对“红、绿、蓝”三色旅游资源或“四季来金寨”进行情景延展。2、字幕与配音(演唱)应一致,字幕应与画面协调、转场流畅,配音须达到专业水平、发音准确、连贯清晰。字幕无疏漏,核心字体要有变化,有现代感,符合现代人审美。3、按照采购方需求,完成宣传视频的拍摄与后期制作。 服务要求:1、拍摄要求:拍摄、灯光、收音及其辅助器材需达到专业电影级4K标准,附配置清单,项目执行时甲方需对应核查。2、拍摄方式:为增加成片的美感和艺术效果,供应商在拍摄中必须配备专业的航拍摄影师,并熟练掌握逐格摄影、升格摄影等特殊拍摄方式。3、视频质量要求:视频拍摄需达到或高于4K标准,后期成片需提供4K及1920X1080P两种版本。4、拍摄次数需求:按采购人要求不少于六次,每次不少于2天以上拍摄时长,满足拍摄效果与采购人要求为准。项目执行期间,需及时响应采购人需求,提供全程跟踪服务,直至成片验收。5、编辑成片和原始素材须用硬盘存储交付给采购人。 6、为服务金寨全域旅游,中标服务商需义务为全域旅游举办一次全域旅游摄影展。7、项目执行中,供应商需提供专业的导演全程现场指挥拍摄,为增强宣传片的可视性,供应商需组织专业的演职人员参与拍摄,依据场景需要,人员2至5人。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宣传片的制作和播出等相关服务工作。 服务标准: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规范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巫绪康、王峡、黄世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成交服务费按定额8000元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15栋401,联系电话:0564-*******。若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 址:金寨县莲花山路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15幢401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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