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中医医院销售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长宁县中医医院销售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长宁县中医医院
地址:长宁县长宁镇竹海路一段128号
联系方式:139*****814
供应商(乙方):四川金骏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玉林街道
联系方式:152*****190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不间断电源 | 1(项) | ¥51,800.00 | ¥51,800.00 | 商宇UPS电源,GP3120K,工频机,塔式在线式UPS电源。UPS为3年质保。 ● UPS容量为:16KW ● 输出零转换时间,满足精密设备对电源的高标准要求。 ● 标配输出隔离变压器,有效应对负载瞬间冲击。 ● 高效防护,PCBA 经过三防漆处理,能有效应对腐蚀性气体、潮湿及静电防护等恶劣环境。 ● 高效防浪涌设计,内置防浪涌电路,有效应对雷击高压、电压浪涌。 -- 环境适应性强 ● 输出电压为:220VAC±1% ● 工作温度0-40℃ ● 噪声<55dB(1米内) ● 宽广的电压输入范围达 165~275VAC ● 整套UPS后备时间为4小时保证单位正常办公。 产品质量保证:常规使用情况下商宇品牌主机保修 3 年,商宇品牌蓄电池保修 3 年,其他按国家标准及按生产厂家标准执行。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3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到场,【72】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 2.质保期内,乙方对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排除,对出现故障的部件、元件或零件免费进行修理或更换,人为因素按部件成本费有偿维修。 3.保修期满,乙方应持续对设备运行期间出现的故障提供维修服务。对维修所需费用,乙方应仅收取正常的成本费用。 4.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 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
合同金额: 51,8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壹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8月03日至2023年09月03日
履约地点:长宁县中医医院新院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023年07月28日
2023年08月02日
合同附件:
长宁县中医医院
2023年08月02日
标签: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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