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西咸沣东文化中心北区一期图书馆副馆总承包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华侨城·西咸沣东文化中心北区一期图书馆副馆总承包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华侨城·西咸沣东文化中心(北区)一期图书馆副馆总承包工程施工 | |||
标段编号 | E611*****0988ntyabfk001 | |||
招标人名称 | 西安沣东华侨城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名称 | 井萌、宋鹏飞 | 联系电话 | 029-******** | |
开标时间 | 2023年8月1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07 | |
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 |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 中标价(万元) | 获奖情况 |
第1名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吴东海 豫141*****021***** | 2382.****** | |
第2名 | 西安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胡卫军 陕161*****011***** | 2477.****** | |
第3名 | 泰兴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袁海军 ******** | 2482.******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8月3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8月7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综合监督管理处。 | ||||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
标签: 总承包工程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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