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黄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黄水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外包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成都市双流区黄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黄水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外包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双流区黄水镇人民政府
地址:双流区黄水镇顺河上街1号
联系方式:151*****128
供应商(乙方):成都石羊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66号附1502号
联系方式:028-********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成都市双流区黄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1,748,703.52 | ¥1,748,703.52 | 1、作业内容 1.1、垃圾清运。对辖区范围内垃圾收集点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运输;对辖区范围内的袋装化垃圾进行收集运输。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标。 1.2、车辆管理。对垃圾收运车辆进行日常管理,建立车辆管理台账,包括车容车貌,车辆性能。 1.3、应急处置。负责对应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完成临时交办事项。 2、运输车辆 2.1、公共区域垃圾清运。采用核定载质量≥8 吨新能源压缩式垃圾车。 2.2、居民安置小区垃圾清运。采用核定载质量≥8 吨新能源压缩式垃圾车。 3、作业标准 3.1、作业频次 (1)垃圾收(转)运桶点的生活垃圾和居民安置小区产生的袋装化垃圾收集运输每日不低于2次。 (2)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的冲洗,每日不低于2次。 3.2、作业质量 (1)垃圾清运管理。所有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清运点位无垃圾暴桶现象。第一次收运在9:00前完成,第二次收运在17:00前完成。垃圾收集运输作业时必须规范作业,不得出现扰民现象。 (2)收集容器管理。垃圾收集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将可移动式垃圾收集容器复位,做到车走地净,清运过程中禁止故意损坏收集容器。 (3)收运车辆管理。作业车辆统一印制所在单位(公司)、服务区域和自编号;按要求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且保证运行良好;收运车辆做到密闭完好,车容整洁,标记清晰;装卸和运输中无跑冒滴漏。 (4)日常巡查管理。对辖区内所有的生活垃圾清运点位进行全天候巡查,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清运是否及时,并建立巡査台账。 3.3、安全作业 (1)人员安全管理。清运人员和巡查人员作业时须着工作服,工作服必须有反光标识和警示标志,驾驶人员和装车工在工作期间内不得饮酒,禁止酒后驾车和酒后装车,定期开展安全技能培训,按要求配备安全警示设施。 (2)车辆安全管理。运输车辆证件齐全,性能良好,安全警示标识完备;车况每天检查,并建立检查台账,做到问题车辆不上路。 (3)户外作业安全。户外作业须穿着反光背心,佩戴手套和防毒口罩,作业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作业流程规范。 3.4、廉洁纪律 成交供应商及工作人员须遵守廉洁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方式在合同服务范围内收取单位或个人的任何费用。 3.5、应急处置 制定完善垃圾调运和大风、大雾、暴雨、冰雪等恶劣天气垃圾运输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质,根据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处置演练,对机具、人员、设施及组织指挥进行实地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6、其他服务要求: (1)生活垃圾的处置:供应商将清运的生活垃圾按照采购人要求运至双流区环卫所。 (2)垃圾运到双流区环卫所,取得相关垃圾量的证明,并于次月前将垃圾量的证明上报给有关部门。 (3)不得超作业范围违规收运垃圾。 (4)执行《成都市环卫工人健康安全关爱办法》,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 (5)合同期间,区级及以上部门或政府相关政策发生重大调整,采购人可无条件终止合同。 (6)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合同签订前,须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合同金额: 1,748,703.52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肆万捌仟柒佰零叁元伍角贰分
履约期限:2023年07月13日至2024年05月13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023年08月02日
2023年08月03日
合同附件:
成都市双流区黄水镇人民政府
2023年08月03日
标签: 生活垃圾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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