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CS-202*****0011-1 采购人(全称):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3-2024年PPP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咨询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XJCG-202*****001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2023-2024年PPP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咨询服务 | 其他服务 | 根据新区管委会、原高新区管委会工作安排,由开发建设局作为实施机构且仍在库的PPP项目共八个,分别为未来科技城智能驾驶测试区(一期)PPP项目、岳宁大道(岳麓区段)PPP项目、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及相关道路工程、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PPP项目、大王山游客集散中心及停车场建设PPP项目、长沙高铁西站产业新城一期工程PPP项目、长沙高新区综合管廊试点和廖家坪市政道路PPP项目及长沙高新区黄桥大道以东市政路网工程PPP项目,涉及投资总额186.17亿元。现拟采购一家服务单位,进一步加强PPP项目管理以及开展绩效考核等工作,以便更好地履行实施机构监管职责,理顺相关管理体制和流程,防范相关风险,更好地推动PPP项目依法依规有序执行。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伍拾捌万陆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8-18 —— 2025-08-18 3.2 履行地点: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工作方式。乙方工作采用现场工作与非现场工作结合的方式,调研、访谈、绩效考核及成果汇报采用现场工作方式,咨询书面材料编撰采用非现场工作方式。 (2)工作成果的提交。本项目主要咨询服务成果包括:PPP项目绩效考核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绩效评价报告、专项检测报告、相关问题的梳理报告及整改方案、相关文件的审核意见及相关项目的补充协议等,成果文件均根据各子项目实际需要确定,具体以甲方的要求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应以书面报告和电子文件的方式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并以工作日志、会议发言记录和会议纪要等方式对非成果性工作或以正式报告形式难以记载的工作过程予以记载。 (3)服务范围。 ①项目管理咨询 - 梳理项目前期资料和调研项目建设、运营实施情况,对项目开展合规性分析、自查自纠,提出相关完善意见。针对项目中可能存在的未约定事项、或与最新政策法规要求不一致的事项以及待调整事项,协助研究和制定方案。
- 项目需要调整和补充的事项(包括建设遗留事项和运营维护事项),草拟补充协议或类似文件,协助与社会资本、项目公司谈判,协助签订补充协议等。
- 就社会资本和项目公司呈报的函件、请示及拟签署的重大项目合同出具审核意见,提出应对和处理方案。
- 就PPP项目的管理体制和流程的调整事宜进行梳理,提出处理意见。
- 协助甲方制定PPP项目迎检方案,配合甲方做好PPP项目审计工作。
- 答复甲方的相关咨询和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必要工作。
②绩效考核咨询 - 协助制定PPP项目绩效考核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
- 根据各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进度、付款计划,以及原绩效考核约定,制定及优化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考核主体、考核对象、计划安排、考核程序、考核频率、考核方法及结果应用和建议。
- 负责拟订PPP项目绩效考核明细指标;协助完成对项目公司的建设期及(或)运营期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并参与绩效评价流程,协助完成绩效评价打分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 针对绩效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继续跟进和反馈。
- 审核项目公司提交的运营方案,出具专业意见,协助签订运营维护协议。
- 协助审核PPP项目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的付款节点和金额。
- 协助完成绩效考核、签订补充协议所需的财务测试工作。
- 答复甲方的相关咨询和完成其他必要工作。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5,说明:咨询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5%合同款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咨询合同签订满12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5,说明:咨询合同签订满24个月或全部咨询成果验收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35%合同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10*****9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提供相关绩效管理及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形成科学、合理、可操作的成果。 (2)在项目服务周期内,乙方应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进度控制,做好技术力量保障。 (3)投入的咨询服务团队不少于 5 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人员需具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全力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在项目服务周期内,除上述服务团队人员外,乙方须另行配备1-2名具备PPP项目法律服务经验的专业人员,对咨询服务成果进行合规性论证和把关。 (4)项目验收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关成果和业务文档,包括材料等。 (5)在项目服务周期内,乙方需根据甲方认可的质量检测方案对投入运营维护的PPP项目资产进行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如有需要),乙方可将此部分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机构。 (6)咨询服务期间应按需提供绩效管理服务(雷锋水质净化厂按原有模式进行运营期考核,乙方按需进行配合)。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简易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否则,由甲方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了保证实现项目目标,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负责人及咨询人员提出具体和明确的合理要求。 (2)甲方应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协助乙方开展调研访谈工作,并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负责向乙方及时提供有关项目的基础资料,包括相关技术资料、批复文件等以及其它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文件资料。 (3)甲方应当全面、真实地叙述与本项目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并保证所提供的一切相关文件真实、合法和有效。 (4)甲方应为本项目安排相应的联系人,并安排相关负责人员与乙方就项目情况及重大问题深入沟通。 (5)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应的咨询服务费用。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充分理解甲方的意图,其工作思路、想法须贯穿项目实施的目的。 (2)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供咨询服务,并对咨询服务质量负责,确保甲方权益。 (3)选派合格、有经验的专业咨询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如乙方更换人员应取得甲方的同意。若甲方对任何咨询人员不满意且提出正当理由,则乙方应及时更换。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5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的规定,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1)乙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须全程参与工作,不得挂名参与。 (2)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大纲。 (3)乙方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 (4)乙方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乙方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乙方须进一步保证,甲方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甲方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甲方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岳麓大道389号湘麓金座 | 地址: | 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西草场1号北京硅谷电脑城151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