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兴达和发展有限公司执行案件外聘律师项目成交结果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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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兴达和发展有限公司执行案件外聘律师项目成交结果变更公告

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州大道支行委托,就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兴达和发展有限公司执行案件外聘律师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发布变更公告如下:

一、变更内容

因原成交单位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根据磋商采购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中推荐评审候选人的顺序,确定排序第二名的评审候选人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成交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1.1成交单位名称: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

1.2服务周期:24个月;

1.3成交价:人民币******.00元。

二、公示媒体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1采 购 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州大道支行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19号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185*****266

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鑫鑫

电 话:0371-****************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民航路15号企业壹号1201室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州大道支行

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日

202*****111655*****510*****

标签: 执行案件外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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