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城镇燃气智慧监管平台与燃气安全服务管理平台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
二、项目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城镇燃气智慧监管平台与燃气安全服务管理平台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城镇燃气智慧监管平台与燃气安全服务管理平台
供应商名称: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西区沈阳市铁西区肇工北街三十三号
中标(成交)金额:3,956,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城镇燃气智慧监管平台与燃气安全服务管理平台
服务类
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城镇燃气智慧监管平台与燃气安全服务管理平台(C********平台运营服务)
服务范围:依据沈阳市《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规模化发展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法条精神有关要求,编制并建设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燃气安全管理服务平台。该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实现对经济技术开发区9家液化气经营企业、11家加气站经营企业以及车辆用户、5.12万液化气燃气用户(其中居民用户4.9万户;非居民用户0.22万户),从实名制建档、签订电子供气合同、入户安检、安全隐患整改等全过程闭环动态监管和考核。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方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方验收标准,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雅乔、宋士辉、张艳丽、薄久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城镇燃气智慧监管平台与燃气安全服务管理平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隆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二街23-10号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化增、郭娇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7.11最终版)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城镇燃气智慧监管平台与燃气安全服务管理平台.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城镇燃气智慧监管平台与燃气安全服务管理平台
供应商名称: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