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巡特警支队洗衣机清洗维修保养项目的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关于厦门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巡特警支队洗衣机清洗维修保养项目的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内容:
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 |
采购项目编号: | **********JP0001 |
采购项目名称: | 巡特警支队洗衣机清洗维修保养项目 |
项目联系人: | 洪韬 |
项目联系方式: | 150*****682 |
发布时间: | 2023年08月04日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年08月02日 10时00分00秒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年08月04日 10时00分00秒 |
采购预算合计: | 18,000.00元 |
币种: | 人民币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转包、分包等方式。 |
项目介绍: | 巡特警支队洗衣机清洗维修保养项目 |
项目备注: | 1.若一年内采购方洗衣机设备数量有增减,服务费用不变。 2.供应商根据采购方需求一年内对所有洗衣机设备分别清洗6次,采用专用清洗剂对洗衣机波轮、内筒、离合器、内槽、外壳等进行拆卸清洗、消毒,设备清洗所需的辅助工具及清洁剂有供应商自行解决。 3.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方所有洗衣机设备正常使用。 4.供应商必须定期或不定期派专业人员对洗衣机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排除设备技术隐性故障。 5.供应商上门进行维修时,需先向采购方提供配件清单及收费标准,经采购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6.单个维修配件低于100元,则不收取任何费用,单个维修配件超过100元的,供应商需列出配件收费标准(收费不得高于市场价)并开具增值税发票。 7.设备出现故障,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及时解决故障。 8.维保期内,若因供应商维护不当,造成设备损害,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 9.维保期内,供应商在采购方通知后未能及时赶到现场进行维修,采购方可通知其它队伍进行维修保养,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10.每次清洗及维修,供货商应详细记录(填写验收单),并当场由采购方验收签字确认。 11.供货商在从事维护、安装等操作时,应注意安全,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若因供货商操作人员违反相关操作规定,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供货商承担全部责任。 |
合同包明细: | ||||||||||||
合同包号 | 采购人 | 供货商 | 报价总价(元)/折扣率(%)/数量 | 竞价胜出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技术参数 | 数量 | 报价单价(元)/折扣率(%)/数量 | 交货期 | 备注 |
1 | 厦门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 | 福建同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14,000.00 | 是 | 巡特警支队洗衣机清洗维修保养项目 | 大宗采购标准洗衣机 | 不限 | 无 | 25(台) | 560.0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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