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升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咨询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升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咨询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升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咨询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开发区协会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东城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胡家园23号
中标(成交)金额:2,9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升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咨询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升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咨询服务项目(C********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为全面服务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以申促建国家级开发 区相关工作,提升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水平,充分发挥中国开发区协会行业优势、专业优势,做好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升级服务工作,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1.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把脉问诊,找出短板,明确努力方向。从宏观、中观、 微观等方面,充分研究开发区升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可行性,编制《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升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背景、研究依据及方法、 现状及问题、发展环境分析、指导思想与功能定位、创建国家级经开区的必要性、创建国家级经开区建设方案、创建国家级经开区的产业提升方案、管理体制与运营机制、研究结论等。 2. 编制行动方案 围绕申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流程,明确分工及保障措施,编制“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升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行动方案”,逐步分解,制定 3 年工作计划。 行动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背景及意义、对标“国标” 分析、对标“省标”分析、对标结果分析与针对性顶层设计、任务分解与阶段性重点环节(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工作分解)、保障措施。 3.未来发展战略:包括但不限于,围绕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在辽宁省及沈阳市未来发展战略中所要发挥的作用及所要达成的战略目标,重点阐述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未来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管理制度、产业规划、科技创新、营商环境及组织保障等内容。 4. 全程辅导服务 围绕省级开发区升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流程,结合行动方案,提供全流程辅导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厘顺机制 组建团队、及时跟进针对辅导、指导申报跟进协助、搭建平台辅助“造势”、对接有关资源、考察交流对标、开发区共建合作等。
服务要求:一、服务内容 1.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把脉问诊,找出短板,明确努力方向。从宏观、中观、 微观等方面,充分研究开发区升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可行性,编制《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升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背景、研究依据及方法、 现状及问题、发展环境分析、指导思想与功能定位、创建国家级经开区的必要性、创建国家级经开区建设方案、创建国家级经开区的产业提升方案、管理体制与运营机制、研究结论等。 2. 编制行动方案 围绕申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流程,明确分工及保障措施,编制“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升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行动方案”,逐步分解,制定 3 年工作计划。 行动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背景及意义、对标“国标” 分析、对标“省标”分析、对标结果分析与针对性顶层设计、任务分解与阶段性重点环节(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工作分解)、保障措施。 3.未来发展战略 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围绕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在辽宁省及沈阳市未来发展战略中所要发挥的作用及所要达成的战略目标,重点阐述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未来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管理制度、产业规划、科技创新、营商环境及组织保障等内容。 4. 全程辅导服务 围绕省级开发区升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流程,结合行动方案,提供全流程辅导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厘顺机制 组建团队、及时跟进针对辅导、指导申报跟进协助、搭建平台辅助“造势”、对接有关资源、考察交流对标、开发区共建合作等。 二、服务周期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3 个月。 编制行动方案:5个月。 未来发展战略:6 个月。 全程辅导服务:合同签订后至沈阳-欧盟开发区进入商务部国家级经开区培育池止。 三、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完成(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 验收程序: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淑华、于海春、刘璐、高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升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咨询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不足6000.00元按6000.00元收取。按照相关要求标准进行收费,由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费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3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建设路115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海滨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售).docx